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8月15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积极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地点
宁波市兴宁路46号日月宾馆三楼同辉厅
(四)会议时间
2016年8月15日上午9时
(五)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截至2016年8月14日在公司备案登记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并拟定了新的公司章程。
(二)审议《关于对公司审计、评估相关事项进行确认的议案》
为扩充公司经营资本、优化治理架构、实现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聘请了上海勤永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2月29日为基准日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评估。
(三)审议《关于向原有股东增发股份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稳步发展,根据公司经营实际,公司拟向原有股东增发股份。拟增发的非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价格参照公司审计及评估结果确定为4.00元/股。截至本次发行前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按照自愿原则最多以已持有股份1∶1的比例进行认购,本次增发股份最多不超过5096.60万股。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三日内,公司将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邀请参与本次认购新增股份的通知。
(四)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增发股份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远发展,补充公司经营资金,根据公司管理实际,公司拟向本公司及一、二级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定对象增发股份。本次拟增发的非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价格按照公司审计及评估结果确定为4.00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增发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1.53亿股。特定对象既可以直接认购公司增发的股份,也可以通过合法设立公司、合伙企业等方式认购公司增发的股份。
(五)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章程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股份增发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增发的相关事宜。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注意事项
1.股东参加现场会议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股东需出具股东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均需在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股东可以与本公司办公室联系获取授权委托书。
四、其他事项
会务常设联系人:
周峰 杜赛
联系电话:
(0574)87889898
传真:(0574)87066660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办公室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