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南浔:古镇水乡 诗意栖居
顾志鹏
生态南浔:古镇水乡 诗意栖居
顾志鹏
“百间楼上倚婵娟,百间楼下水清涟;每到斜阳村色晚,板桥东泊卖花船。”这是清嘉庆年间张镇作《浔溪渔唱》赞美南浔的诗句,描绘出一幅形象生动、如诗如画的秀丽景色和水乡风光。
南浔,自古就有“耕桑之富,甲于浙右”的美誉;近代又是我国丝绸工业的发源地,曾涌现了“四象八牛七十二金黄狗”的近百家丝商巨富。如今,其独特的水乡古镇风貌、别具一格的江南园林、中西合璧的精美建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预备清单。
一直以来,南浔历届区委、区政府始终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生态建设。早在建区之初,就把“生态南浔”作为建设现代化新南浔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在区第三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了“生态立区”战略。2014年,区委三届七次全会又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美丽南浔、创造美好生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以国家生态区创建为总载体,努力重现天蓝、水清、地绿的美丽南浔,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水乡魅力之城。
咬定生态不放松,南浔区生态环境综合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人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日益增强,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全区行政交界出境断面水质均保持Ⅲ类水以上,市对区考核结果为优秀;区控以上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100%。
《人,诗意地栖居》,是德国19世纪浪漫派诗人荷尔德林的一首诗,后经海德格尔的哲学阐发,“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就成为几乎所有人的共同向往,呼唤着人们不要忘记来时的路。
人,诗意地栖居,体现的是一种与自然生态和谐相处的美好生活,这何尝不是南浔人不忘初心、打造生态家园的真实写照!
制度先行,创建体系进一步健全
生态立区,制度先行。一直以来,南浔历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早在建区之初,就把“生态南浔”作为建设现代化新南浔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明确提出了“生态立区”战略。自2014年启动国家生态区创建后,南浔区在第一时间专门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20多个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专人专岗从事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形成了“统一领导、各方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
科学规划,责任担当。坚持以科学规划为龙头引领生态建设,在全省县(市、区)一级中率先开展全域规划编制,将生态建设纳入全区发展大局统筹进行谋划。专门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精心编制了《南浔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生态区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将生态区创建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时,制定出台《南浔区创建国家生态区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创建要求,将考核指标和重点项目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乡镇。强化责任落实,对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区政府与各创建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促使各级各部门集中人力、物力开展创建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工作责任体系。
真抓实干,绿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建设总布局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战略部署和湖州市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目标要求,结合南浔实际,紧盯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区的目标,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大气污染防治、“四大行业”整治、节能减排、转型升级等一系列“组合拳”为重要抓手,加快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加强长效管理,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生态经济发展,以此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环境整治,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环境整治,常抓不懈。为巩固前期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区环境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从5月5日至8月15日,集中100天时间,南浔区、镇(开发区)联动开展“大治环境”百日攻坚行动。
实施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彻底治、科学治、连片治”的要求,分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把整治提升工作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突出“低小散”企业及其他涉水、涉气、涉危废的企业(作坊)、个体工商户等重点,实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税收征管等集中专项整治,对“低小散”问题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清理。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关停淘汰“低小散”企业406家。截至目前,已完成淘汰“低小散”企业397家。
实施养殖场治理专项行动。“分类型、分对象、分措施”全面排查畜禽养殖场污染隐患和薄弱环节,按照“查处拆除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彻底遏制生猪、水禽、温室龟鳖养殖环境污染问题,并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拆除108家存栏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300家存栏50头以下生猪养殖户、82家河道圈养水禽场和60.4万平方米温室龟鳖养殖场。
实施“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以拆除为重点、以整治为基础,强势推进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环境建设提升。加大中心城区、临乌区域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建设力度,实现重点突破、连片整治。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主要县道等11条重点路段为重点,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优化重点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环境面貌,实现违法建筑和无序广告牌拆除率、乱堆乱放整治率、赤膊房和老旧房立面改造率、坟墓搬迁率、有色彩钢棚整治率、道路两侧5米绿化带建成率和交通安全设施完善率均达100%。截至目前,已拆除违法建筑154.59万平方米、实施绿化补种86万平方米。同时,全力推进“五水共治”“四边三化”、清淤治污等工作,抓好环境长效保洁。
转型升级,生态经济进一步发展
近年来,南浔区通过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工业循环经济和生态服务业,着力打造了一批生态经济金名片:南浔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成为全省第一个通过认定的示范区,“桑基鱼塘”成为湖州市首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南浔古镇以高分通过国家旅游局5A级景区景观质量评审,成为湖州市首个世界文化遗产地;南浔经济开发区入选全省首批8家、湖州市唯一的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智能电梯列入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废旧木材回收和综合利用基地列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系湖州市唯一;小木业成功列入全省首批12个传统块状行业“腾笼换鸟”试点之一。
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坚持以发展“绿色、生态、现代”农业为方向,切实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十二五”期间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17.72万亩,其中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11个、面积1.46万亩;成功创建菱和、浔练2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建成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10个、市级7个,建成省级特色农业精品园18个、市级23个,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212”园区培创任务。全区236家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额达63亿元,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5家、市级36家(另有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2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9家)。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71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0家、省级示范社19家、市级示范社23家;全区培育家庭农场107家,其中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家,市级9家。不断拓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种植面积,累计建成农业“三品”基地27.6万亩,认证绿色食品18个、无公害农产品75个,省级著名商标7个、省级名牌7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个。
大力发展生态服务业。强化“宜人居住”的文化生态理念,深入发展生态旅游。完成《南浔区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5)》的编制工作,提出建设生态型、休闲型旅游强区的目标。坚持全域大景区理念,全力打造以南浔古镇旅游度假区为龙头,以湖州凤凰洲生态文明示范区、浔练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为重点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加快生态旅游项目开发,已建成荻港渔庄、含山景区、申浩科技农场、世友农庄等一批农业休闲生态观光项目。2013~2015年,全区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598.31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14.89亿元,接待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连续3年都保持了15%以上的增幅。
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助推倒逼行业转型升级。借势借力,加快废旧有机玻璃再生加工行业淘汰及转型升级步伐。借媒体曝光之机,对旧馆镇的9家企业17套精馏塔和102个裂解炉全部拆除,连接三桥村的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对相关涉案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由点及面,立即同步实施全区废旧有机玻璃再生加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双林、菱湖、和孚等镇的3家企业4套精馏塔和23个裂解炉全部予以拆除,全区12家企业的1190吨危险固废完成清运,工商营业执照依法完成经营范围核减,并全面实施停电。
同时,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深化工业企业分类管理,制定工业企业绩效综合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以单位效益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不断强化亩均效益导向。2015年巨人通力亩均工业增加值905.51万元,亩均税收258.62万元。坚持“保高效、限高耗”的原则,制定出台《南浔区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建立企业资源产出绩效与电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分配、金融信贷支持、激励奖惩相挂钩的联动机制,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盘活存量土地项目、腾笼换鸟项目建设所需的排污总量指标,不断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能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执法监管,
生态资源进一步优化
强化执法监管,健全基层环保机构。按照《湖州市南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区环境保护所的批复》,着手设立区环境保护所,公开招录环保专业人才,增强基层执法能力。同时,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制定《南浔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把握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设置区、镇、村三级网格,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全方位提高环保监管能力。
强化执法监管,需要精准发力,不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加强对敏感区域和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按年度监察计划严格落实重点监管企业现场监察制度。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6382人次,检查企业数量3152家次、畜禽养殖场32家,行政立案查处48起,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8起,实施处罚金额189.4万元,实施查封强制措施27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4起(其中涉嫌刑事案件2起,行政拘留12起),行政拘留13人。
有效开展专项环保行动。今年以来,开展了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涉水污染物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执法检查等一批专项环保行动以及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夜间突击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846人次,检查企业440家次,拟处罚金额91.8万元。5月以来,按照省、市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和区委、区政府“大抓项目、大治环境”总体部署,制定《南浔区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及检查方式,全面排查全区环境问题,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以严格执法有效倒逼涉污企业恪守法律底线,全力保障环境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170人次,检查企业946家次,行政立案查处32起(其中畜禽养殖7起),已发出处罚决定书25件,实施处罚金额127.8万元,查封23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起。
自然和谐,
生态文化进一步弘扬
近年来,南浔区大力开展生态镇村以及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饭店等一系列创建工作,不断为美丽南浔建设注入生机和活力。对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和标准,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生态长效保障机制,努力形成符合南浔实际、实用性强的制度机制。
结合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美丽乡村和中国魅力水乡创建、村庄整治提升等项目,进一步加大生态镇、村创建力度,着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截至2015年底,全区累计完成107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累计创建“美丽乡村”82个、“中国魅力水乡”示范村34个,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30个。获得省美丽乡村先进县(区)称号;命名“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创建“市级生态村”157个。加大“绿色系列”细胞工程创建力度,全区累计命名绿色学校35所、绿色家庭79家、绿色社区12个、绿色医院5家、绿色企业23家。
注重教育引导。加大以绿色创建为载体的环境文化教育,让绿色健康的环保理念和生活方式渗透到每个居民的思想意识中,不断提高社会基本组成元素——家庭的生态环境文化意识,切实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文化教育建设。
扩大公众参与。全面引入公众参与机制,使公众参与从环保信访向项目审批、环境执法、生态宣传、技术服务等领域拓展,真正让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各个层面。积极构建网络化的群众参与组织体系,将“12369环保投诉热线”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对接,使各界参与环保监督的形式、程序和途径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强化典型带动,开展民间环保公益使者评选活动,产生“民间环保公益使者”10人,3人荣获第七批“湖州市民间环保公益使者”称号。
大力弘扬水生态文化,加快建设以苕溪渔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重点的水乡文化项目建设,不断保护、挖掘、发展荻港渔庄、桑基鱼塘等具有南浔特色的生态文化,全面彰显具水乡文化特色的生态文明景观,努力打造平原河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重现“水晶晶”的南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