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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生态

嵊州整治
“一户多宅”

  本报讯 (记者 杜文烨 通讯员 陈爱君) 近日,随着挖掘机扒下罗松村一间老房子的最后一块砖,嵊州市石磺镇登记在册的所有党员干部非法“一户多宅”整治工作告一段落。

  站在这个曾经生活过40多年的老房子面前,71岁的老党员范锡琴不免有些感慨。她说,自己一家早就住上了新房子,老屋子已经闲置多年。“拆了更好,这房子老漏水,去年还专门花了600多元修墙。镇里有要求,我们做党员的当然要带头配合。”想着能为村里的建设做点贡献,范锡琴对于整治工作很是支持。

  在嵊州,农村党员干部非法“一户多宅”情况比较多,成了农村“三改一拆”工作的难点。今年5月17日,嵊州市纪委向近3万名党员发出“一户多宅”主动申报、带头自拆的通知后,辖区内所有党员都进行了申报和承诺,其中856名党员存在非法“一户多宅”,张贴公示接受监督。

  “非法‘一户多宅’很多是以前遗留下来的老问题,我们要给党员改正的机会,但坚持不改就有问题。这也是判断合格党员的试金石。”嵊州市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按照规定,凡是瞒报、漏报、逾期不报、不承诺自拆、不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非法“一户多宅”的党员,一律确定为警示党员。警示党员的组织关系将一律转入乡镇(街道)党员教育帮扶支部接受一年教育,其间一律不得参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在填写“一户多宅”自查承诺表时,嵊州市北漳镇小柏村党员王根旺未将两个儿子的住宅上报,约和村党员王柏安未将牛棚等用房情况上报,在房屋情况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经北漳镇党委研究决定,对两人给予处分,定为警示党员,并将他们的组织关系转移到镇教育帮扶党支部。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嵊州市共有51名党员因隐瞒或逾期不拆,被确定为警示党员,16名农村干部被停职、免职或者责令辞职。

  嵊州市下猛药整治农村党员干部非法“一户多宅”工作,效果十分明显。石璜镇在摸底结束半个月后全部完成整治。副镇长袁中元告诉记者,该镇在整治过程中,有条件的党员干部自行拆除,家里有困难的老党员提前向镇里提出,帮助拆除。

  到目前为止,嵊州市共完成农村党员干部非法“一户多宅”整治1578宅(户),整治率达到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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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7 1791896 2 2016年07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