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小城市成为
城市化新蓝海
吴可人
大量小城镇在分散的状态下各自加快城市化进程,是浙江城市化实现跨越的一个重要特征。正是因为小城镇的大量崛起,浙江城市化率实现了从1978年落后全国平均3.4个百分点到2015年超过全国平均9.7个百分点、居各省区第2的快速增长,形成了浙江城市化的特色、优势和潜力所在。
小城市培育符合浙江新型城市化实际。将小城镇中基础较好、发展较快、潜力较大的开展小城市培育,既符合浙江特色产业集群支撑下人口等要素集聚的客观规律,又满足老百姓对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期待,是坚持具有浙江特色的新型城市化道路的客观要求和现实选择。
小城市在浙江特色城市化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浙江的城市化进程,具有大中城市与小城镇齐头并进、多点集聚的特征。当前,浙江每万平方公里适宜建设用地上的城市及建制镇数量分别为8个和177个,远高于其他省区居全国首位。在浙江版图上,639个建制镇如同顺藤结瓜相互连在一起。典型如杭州至宁波的都市带,杭州滨江区、萧山区、绍兴皋埠镇、余姚泗门镇、慈溪周巷镇及龙山镇,城镇用地已经基本相连。正是这些高密度分布的小城镇通过分散的“点状”扩张,逐步带动整个区域高度都市化发展,助力浙江城市化领先全国。
小城市是多因素下农民市民化的现实选择。2015年,全省36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户籍人口城市化率为54.5%,高于全省户籍人口城市化率3.6个百分点。农民选择在小城市安家落户,是农民基于自身实际,对小城市生活成本、就业压力、制度环境等因素进行理性评估前提下“用脚投票”的结果,具有其必然性和内在合理性。以居民购房能力为例,根据对全省8个县的县城及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有意愿在镇区购房的居民,可承受的单位面积房价平均为5379元,比镇区商品房单位面积实际均价高63元;有意愿在县城购房的居民,可承受的单位面积房价平均为5807元,比县城商品房单位面积实际均价低3259元。相对适宜的房价,是小城市聚人留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因素。需要深刻认识到,农村“三权”制度、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民乡土情结和生活习惯等因素,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农民市民化的意愿。
小城市为最广大的劳动者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现代经济学家埃里克·马斯金研究指出,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在经济全球化和产业高端化进程中需高度警惕的是,大量低技能劳动力或因无法与技术技能要求较高的岗位相匹配而被产业化“抛弃”,进而导致不同群体间贫富差距扩大。浙江小城镇以块状经济起家,具有典型的适用技术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特征,对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吸纳能力较强。长期来,小城镇有效提高了劳动者收入和技能水平,促进劳动者从求生存向谋发展的转变,为省内乃至全国人力资本的开发做出巨大贡献。2015年,36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4177元和26059元,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倍数1.7∶1,显著小于全省平均2.1∶1的差距。
小城市与大中城市相比优势渐大、差距渐小。美国都市学家乔尔·科特金指出,伴随信息经济和互联网加快发展,传统区位因素对城市建设发展的影响加速弱化,一些最重要的环境因素真正凸显出来,正如微软总部在风光宜人的太平洋畔的西雅图,戴尔等一大批高科技公司位于阳光充沛的美国德州首府奥斯汀等。浙江要素高密度均质化分布、交通等基础设施网络化发展、区域投资环境已基本趋同,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小城市生活质量优势更加凸显。与大城市相比,小城市没有各类“城市病”,拥有便利的交通、舒适的居住条件、清新的空气以及近在咫尺的田园风光;与一般乡村相比,小城市具有更完善的城市功能、更多样的城市服务、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小城市完全能够成为浙江新型城市化的新蓝海。
(作者单位:省发展改革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