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纪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现身说纪
促人律己
记者 李知政 通讯员 王荣
本报讯 (记者 李知政 通讯员 王荣) “作为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为什么不积极主动履行责任,对工作产生懈怠?”7月23日上午9时,650名温州市鹿城区区直单位科室、基层站所负责人聚集在一起,共同接受了一次心灵的“叩问”。这是鹿城区纪委组织的一次廉政教育活动,通过一则“岩门垃圾转运站问责案件”的警示片,以当事人“现身说纪”的形式,让现场的党员干部接受党风廉政教育。
鹿城岩门垃圾转运站自2009年7月立项至2015年6月竣工验收,历时6年,累计超出工期2年零2个月,超概算252.31万元。工程于2015年6月正式竣工后没有及时移交使用单位,4个月后才得以投入试运行。两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施工、移交阶段,不积极、不主动,没有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导致这项承担鹿城西片重要垃圾转运任务的民生工程迟迟不能投入使用。片中两位项目负责人现身对项目的来龙去脉作了阐述,并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
“这次被重点剖析的‘岩门垃圾转运站问责案件’,是一起典型的‘中梗阻’案件。”鹿城区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黄圣甫表示,前后两名项目负责人,责任意识差,不作为、迟作为、乱作为,影响后续施工并延误工期。所谓民生无小事,民生类工程项目更是关系到老百姓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这尤其需要政府部门主动作为。
本次“现身说纪”活动运用活的反面典型教材,以身边的典型案例来警示、教育和震慑身边人,让政府机关单位的基层工作人员的内心受到触动,达到处理少部分人、教育大部分人的效果。但在起初,违纪当事人因为受了处分,不太愿意在大庭广众之下露面,工作组做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鹿城区纪委也给予大力支持,最终才使当事人能够站出来谈反思、谈教训。
现场的党员干部表示,“岩门垃圾转运站问责案件”的两位当事人“现身说纪”,谈违纪事实、谈思想认识、谈教训感受,既还原了案件情节,又达到了警示教育的效果,让他们有很大的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