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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版:政治纵深·法治

青少年法治教育
需社会形成合力

  最近召开的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纪念大会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部署会,引发了人们对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关注。

  根据笔者观察,目前青少年犯罪总体呈现出六大特点: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文化程度较低;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比率高;因监护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占一定比例;涉案罪名比较集中,大多是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共同犯罪突出,同时具耦合性。

  细究这些特点,则会发现,背后的原因至少有四个:未成年人青春期躁动的心理特征;家庭未尽到教育义务或家庭环境恶化、家庭结构不健全,因而丧失教育功能;学校过分追求升学率,歧视、漠视后进学生,导致其自暴自弃;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享乐主义、利己主义、“金钱至上”等不健康思想对未成年人产生严重影响。

  种种现实情况表明,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背后,还有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治理等多方面的问题,使其不再只是司法机关或是某个具体部门的任务,而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至少,从“对症下药”的角度而言,既要“惩治于既然”,同时也要“防患于未然”,这就需要建章立制、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堵塞制度漏洞三管齐下。

  司法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要想起到实效,就必须采取综合协调的措施,同各部门加强合作,例如综治、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民政、学校、社区、企业联合起来,才能整合社会力量,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之间的无缝对接,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一体化”。

  从具体措施而言,司法机关应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同时积极组织参与“扫黄打非”“净网”等专项整治活动,以生动的事例,告诉未成年人其中的危害。家庭成员应该切实履行监护义务,加强家庭教育,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同时,鉴于青少年的心理特点,还应创新运用“两微一端”、微电影、微视频等未成年人感兴趣的新媒体、新方式,加强普法宣传。

  除此之外,还应针对重点群体,制订出相关方案。在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有两类群体应该多加重视: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尽最大可能保护其权益、预防犯罪;此外,还应对外来未成年人多加关爱,在深挖和严厉打击成年人引诱、胁迫、组织未成年人犯罪、向未成年人传授犯罪方法等犯罪行为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在学习、生活、社会活动等方方面面都给予他们真挚的关爱,这些花季少年才能在成长过程中得到更多学习责任与担当的机会,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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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社会形成合力
2016-07-21 浙江日报2016-07-2100007 2 2016年07月2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