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有效投资的
改革红利
蒋卫阳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7月18日对外发布,它对于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方面的关键作用,具有深远的意义。
当前,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需要加快推进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以浙江的实践来看,保持有效投资的增长,对全省经济平稳向好作用不可小觑。继去年全省GDP增长8%,成为各省市中的亮点;今年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个百分点。这当中,有效投资始终是浙江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抓手之一。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年初第一个工作日,我省便举行了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开工的614个项目总投资高达6652亿元。当时,11个市工地上车来人往、热气沸腾的场景,在许多人脑海里仍历历在目。如今半年过去,统计显示,上半年我省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主要经济指标二季度好于一季度,也好于全国,实现了半年红。在全省31个制造业中,投资增速在10%以上的有14个,汽车制造、电气机械、铁路船舶航空、医药等产业成为投资新热点。
这里当然不是说年初开工的那些项目就一定是个个立竿见影,但今天的投入就是明天的产出、后天的结构。我省类似的投资大会可以说是年年都有。
一方面是有效投资的地位不可替代;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多年以来,我省在投融资领域特别是政府融资上,存在着财政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国有融资平台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不适应重点领域投资需要等问题。有效投资如何才能源头活水不断?进一步盘活民间资金成了当务之急。尤其是在像浙江这样的民营经济大省,民间资金在扩大有效投资中完全可以发挥生力军的作用。
以现代经济学眼光,有观点认为扩大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会有“挤出效应”。这种担心在政府权力边界不清的情况下确实有其存在的理由,不过此次出台的《意见》,在这方面有了明确的界限,那就是“企业为主,政府引导”,并且要“科学界定并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范围,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从曾经的大包大揽到如今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范围,建立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这也意味着今后政府将更多扮演服务型的角色,这是治理能力的一种提高。应该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与此同时,一些问题还有待在深化改革中加以解决,如简政放权不协同、不到位,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有待进一步确立;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突出,融资渠道需要进一步畅通;政府投资管理亟需创新,引导和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等。
曾有民营企业家对笔者说起过,有时候是手里有钱却不敢投,其中一个原因是民间资本仍有一些制度上的障碍。这种现象全国都有,前段时间,人民日报记者分别到北京、重庆、江苏、湖北等地进行调查,走访多家民营企业,探询“民间投资卡在哪儿?”结果显示,民间投资依然面临不少“制度门禁”和“市场门槛”,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削减了民营企业的投资热情。面对今年以来民间投资持续下降的状况,国务院曾专门派出9个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组,分赴一些省(区、市)开展督查。
此次《意见》明确,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原则上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投资行为。这是政府管理经济方式的重要变革。应该说,浙江政府部门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大力推进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的政府自身改革,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省份。今年5月,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还审议通过《浙江省诸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并由省政府发布实施。
而此次《意见》的出台,为我省在更广范围、更大深度探索扩大有效投资提供了新契机。《意见》中提出的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积极作用,完善保险资金等机构资金对项目建设的投资机制等,都是创新的亮点,值得我省从政府部门到民间认真思考,并从自身实践中交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