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始终坚定维护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浙报制图:顾光帼
1946年11月至12月
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
中国始终坚定维护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未遭遇任何挑战
中国政府指派林遵上校等高级军政官员分赴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举行仪式,重立主权碑,派兵驻守
20世纪
30年代至40年代
法国和日本先后以武力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当时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捍卫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20世纪前
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曾非法侵占中国南海诸岛,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郑重宣布,日本必须将所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
1943年12月
文字据新华社 浙报制图:顾光帼
1958年9月
中国政府在太平岛设立南沙群岛管理处,隶属广东省
1947年3月
1992年2月
中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明确规定中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上述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