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20版:政治纵深·法治浙江特别报道

各地司法改革
亮点集束

  2014年12月,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7个省市开始司法改革试点。一年半来,这些试点省市改革如何?有哪些亮点值得借鉴?

  完善司法责任制

  完善司法责任制等4项改革,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在《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中,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内容居首。

  2015年7月,广东省高院下发《广东省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开出了“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规定只能由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依法行使审判权,院庭长原则上不得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广东还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两类案件实施“硬性”质量倒查:依审判监督程序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案件;已确认的以法院为被申请人的国家赔偿案。

  办案责任制改革

  吉林省检察机关将推动内设机构改革明确为重点内容之一,于2015年4月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吉林省检察系统坚持人员分类管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内设机构整合、强化监督制约“四位一体”协同。围绕“负什么责,能不能、敢不敢负责,能否追责”等问题,制定实施了办案责任制暂行规定、主任检察官责权清单等5项182条规范。

  针对检察机关职能行政化、碎片化问题,吉林省将三级检察院机关各处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合并为职务犯罪检察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将民事行政检察部分立,设立民事检察部和行政检察部。

  遴选关键在公平

  遴选是员额制改革中的关键环节,如何建立一套透明、公平的遴选机制,各地也在探索。

  在上海,进入员额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要达到一定办案量,5年内没有办过案的法官无法入额;规定了禁入法官的条件,如配偶、子女是律师,受到违法违纪处理等。同时,上海建立了法官日常工作考核和员额退出机制,加强对法官的考核激励和监督制约。

  贵州以改革审判组织结构为切入点,采取以案定员的方式确定动态的法官员额,带动责任制、监督制和薪酬制等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试行以案定补贴,采取现行工资收入+办案补贴的方式推进薪酬制改革,明确办案责任边界,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督体系。贵州还设置员额法官年龄结构。采取50岁以上和35岁以下分别不超过员额法官的25%,35岁至50岁法官占员额法官50%以上的橄榄型结构。

  司法人财物统管

  作为本轮司法改革的四大任务之一,“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直接触及体制核心,被视为司法改革的“硬骨头”。

  为让法院、检察院与地方适当脱钩,去年1月起,湖北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全部实施了财物由省级统一管理。经费省级统管后,省以下法院、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编制,省法院、省检察院审核汇总后,报省财政厅审批。经费省级统一管理后,强化了对法检系统的财力保障。

  (金春华 整理;信息来源:新华网、民主与法制时报等)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法治浙江特别报道 00020 各地司法改革
亮点集束
2016-07-14 1722831 2 2016年07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