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浙江,这些大事让我们铭记
浙报制图:陈仰东
截至目前,我省分别有全国、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9个、1007个,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基本达100%,基层依法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不断得以提升。
目前,全省建有普法志愿者队伍2083支,成员71000余人;普法讲师团300个,成员近7000人。全省有乡镇(街道)法治辅导站2700余个。全省共建有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400余个,其中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52个。
去年,我省各类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同比分别下降5.5%、4.58%,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
96.34
%
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两富”“两美”浙江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去年,我省全面推动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定修订工作;到2015年底,全省28000余个村、3200余个社区完成制定修订。
我省已在全省行政村、社区以下科学划分10.9万个网格,建立一支拥有23.4万人的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开通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PC终端9万个和“平安通”移动终端近10万个。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村居(社区)调委会32582个,
乡镇(街道)调委会1387个,
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068个,
区域性等其他调委会166个。
全省推进建成各类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1582个,
涉及行业或领域15个,
其中,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和保险行业实现全省全覆盖。
2016年3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查批准杭州、宁波、温州等11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13件法规。至此,我省11个设区市均有本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省级共有行政权力4092项
包括省级保留1687项
市县属地管理2397项
共性权力8项
市级平均权力数量3900项
县级平均权力数量4100项
省级部门主要职责543项
具体工作事项3941项
市级部门平均主要职责496项
具体工作事项3204项
县级部门平均主要职责448项
具体工作事项2030项
截至2016年4月底
浙报制图:陈仰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