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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时评

“裸贷”,该停了

  纵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建立在非法性基础上的债务关系,本身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停止“裸贷”,找到一种新型的、有效的、合法的网络借贷方式,仍需各方共同努力。

“裸贷”,该停了

吕苏娟

  近日,一张帖子引爆各方热议。帖中,云南红河学院一“裸贷”女生因未能如期还款,其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被公开,姓名、照片、出生日期等信息一览无遗。而据统计,该账号近一个月来,已公布了近40名“裸贷”学生的个人信息。

  “裸贷”这一新型的借贷模式,因操作简洁、瞄准学生,成功占领了大片校园市场,但其担保形式、催款方式,都明显违规违法,给个人、企业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互联网金融是新时代的产物。去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互联网和金融深度融合已是大势所趋,但官方定义的互联网金融专指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的合作,有的仅是一个P2P、信息中介平台,以互联网企业的身份进入借贷市场,本身就边界模糊,合法性不足。

  就学生而言,网络借贷利弊共存。网络借贷,之于一些有规划、有自制力的学生,可为其提供便捷的资金流,有助于创业或完成梦想;但对于自制力明显不足、虚荣心较强的学生而言,随手可得的金钱,很可能就是一个无底“黑洞”,最终害己害人。如何有效选择学生,规避风险,既考验着企业的专业水准,又考验着政府的监管智慧。

  就企业发展而言,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应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础上。诚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打破原先的传统银行以私人资产为抵押物的行业壁垒,探索更为便捷高效的担保模式。以诚信为抵押来贷款,从长远来看是一大进步。但这一模式必须建立在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和企业涉足金融业合法性的基础上。而现实中这一基础的缺失,对这一新型担保模式而言,无疑是一次重击。

  学生群体消费能力强、生产能力弱,这是不争的事实。但企业若将目光仅局限于这一群体,本身就有失偏颇。纵观整个社会的发展,那些有核心竞争力、囿于资金问题的中小企业,才应是互联网金融的主攻方向。在今天这样一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若企业不能擦亮双眼,只贪图眼前短期利益,而不着眼于长远目标,那企业的发展很难有大作为。

  当下,我国正在加快建设法治国家。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有的P2P企业以公布“裸照”来催债,并将高额的“逾期管理费”强加于学生,无疑是对法治社会的一种“藐视”。纵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建立在非法性基础上的债务关系,本身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因此,监管部门亟须加强监管,加快出台《P2P行业监管细则》,不断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审查。同时,引入校园网络借贷准入制度,明确规定开展校园网络借贷的业务范围和标准,制定标准的学生贷款门槛,严把贷款审查关。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基石。但一切以非法牟利为前提的创新,都并非真正的创新,“裸贷”就是其中之一。停止“裸贷”,势在必行,而如何在此基础上,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找到一种新型的、有效的、合法的网络借贷方式,仍需各方共同努力。


浙江日报 时评 00015 “裸贷”,该停了 2016-07-11 浙江日报2016-07-1100018;浙江日报2016-07-1100015 2 2016年07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