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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金”500多万元,永嘉县国土局一干部被起诉——

“靠山吃山”
进了班房

  本报讯 (通讯员 胡静 记者 翁浩浩) 自己没出一分钱,却在4年内收得530万余元好处费。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胡佐朋遇到了这样的“好事”,但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由于涉嫌利用手中职权借低产林项目改造非法获利530.57万元,7月5日,他被永嘉县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胡佐朋出生于1977年,自2000年大学毕业后,他一直在国土部门工作。2008年,他调任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工作,该中心的工作范围包括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以及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其中土地开发包括低产林改造。作为科室负责人,胡佐朋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2012年3月,永嘉县政府根据上级政府制定的政策发出通知,后经各乡镇上报总共立项1.6万余亩的低产林改造项目。根据该通知,低产林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具体由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

  低产林项目立项后,首先要进行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做设计的公司必须要有相应资质。此时,胡佐朋“嗅”到了商机:何不自己找挂靠公司,牟取低产林开发业主规划设计费呢?

  以胡佐朋十几年国土工作积累起来的人脉,做这事一点都不难。从2012年初起,胡佐朋和永嘉县为民土地勘测有限公司主任邵某合计,以挂靠浙江方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方式,从事低产林改造项目的土地开发规划设计,从中牟取设计费。

  几年里,胡佐朋利用自己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介绍永嘉低产林改造项目的开发业主,到邵某处做该项目的土地开发规划设计,并在文本设计、审核等环节为邵某提供便利。在此过程中,胡佐朋累计从邵某处收受好处费465.57万余元。

  此外,胡佐朋还以他人名义搭干股赚取好处费。2012年初,永嘉麻氏兄弟承包南城街道某村低产林改造项目时,胡佐朋以妹夫董某的名义搭“干股”获取20%的股份,并在低产林项目的立项、验收、工程款发放等环节予以关照,先后3次收受麻氏兄弟等人给的65万元好处费。

  “一夜暴富”后,胡佐朋出手十分阔绰,听闻朋友买车有困难,他一给就是40万元,甚至为弟弟偿还赌资就花去近百万元,还在股市中亏损了60万元。短短几年内,他不仅把巨额的非法收入挥霍一空,还欠着银行几十万元钱。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永嘉县检察院反贪局发现了这一情况,并于2015年12月10日对胡佐朋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指控,胡佐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530.57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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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8 1708768 2 2016年07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