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步,
不仅是完善法律
黄宏
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民法总则草案,这意味这我国民法典编纂迈出关键一步。民法典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准则,不过在很多人看来,民法典编纂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一部法律的完善。
民法之所以重要,其原因是它所涉及的范围,正好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小到“打酱油”,大到继承遗产、开办公司、订立合同。可以说,从摇篮到坟墓,民法所代表的社会规则,都有形无形,默默地调整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
这一点,从这次《民法总则》草案体现出来的亮点,就可以看出:胎儿可以有继承权、痴呆老人可以有监护人、6岁以上小孩可以“打酱油”……虽然《民法总则》头戴个“总”字,上面仍可以找出很多和我们寻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正如有观点认为,《民法总则》草案对诸多具体规则上的空白与问题进行技术补正,完成了微观层面上的使命。
民事立法,在调整人们日常生活的同时,还包含着平等、意思自治、尊重公序良俗等一项项保障个人权利的法治原则。孟德斯鸠曾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 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因此,从某种意义而言,注重民事立法,其背后代表着公民个人权利的兴起,再向后推,则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需求。
我国由于长时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曾经历过多次民法典的编纂,但都没有成功。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公民的个人权利不断得到伸张,并通过立法得以确认,相辅相成,一直至今。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这意味着我国将为个人权利确定一个“总纲”,也预示着公民个人权利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地位大为提升。
现在,民法总则进入立法程序,和普通法律不同,而是意味着一部创我国法制史上诸多“之最”的民法典已经扬帆起航:条文最多、篇幅最长、涉及面最宽、调整范围最大、与群众生活最密切……它不但是一部法律,也是群众生活方式在立法上的集中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探索提供中国方案。民法典的编纂,鲜明体现出立法以人为本的理念,彰显法律文明的时代特征。从这个角度来说,此次民法典编纂的起步,也可以看作提供民法领域的一项“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