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僵尸企业”,温州没有黑名单
浙报制图:孟耘竹
对存在故意隐匿、转移财产等企图逃避合法债务等行为的企业,坚决予以打击
对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需要清算或重整的企业,政府积极处置
对本地区的行业领军企业、高科技企业、高效益企业,因担保链等摔了跟头,但总体发展态势良好的企业,政府给予扶持
对资金流、风险控制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需要申请破产,政府给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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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争取处置“僵尸企业”450家以上;到2018年,全省“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企业市场化退出长效机制基本健全。
主要是指连续1年以上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且未缴增值税,或者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连续3年以上亏损且主要靠政府补贴维持生产经营,或者连续3年以上欠薪、欠税、欠息、欠费,或者陷入“两链”风险导致资不抵债且解套无望、长期停产且复产无望,已有投资但投产无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僵尸企业”可细分为“兼并重组类”“债务重组类”“破产重整类”“破产清算类”企业,我省将分类分批开展处置工作。
(据省经信委)
浙江“僵尸企业”标准
处置目标
浙报制图:孟耘竹
分类处置路径
温州分类处置
“僵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