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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时评

民宿要有“乡”味道

  乡宿不是个体的概念,是公共的概念,比民宿的群众参与范围更为广泛,普惠性更大,更具有现实意义。

民宿要有“乡”味道

鄢烈山

  临安这个县级市很了不起,有7个国家4A级景区。笔者去临安旅游,发现在青山绿水古道边,有很多“民宿”。“民宿”在百度中定义是:“民宿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或者闲置的房屋,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该定义说明了民宿有别于旅馆或饭店的特质,它能让人体验当地风土人情、乡村生活。

  笔者喜欢抠字眼,总感觉“民宿”一词有点别扭。“民宿”有两层含义,一是“民”的住宿处,二是“民办”的住宿处。而民(办)是与官(办)相对应的。因而,与“民宿”这两层意思都完全对应的就是“官邸”。问题是私人办的市场化的大小酒店、旅馆、客栈,甚至对少数人开放的有住宿功能的会所,不论是在城市里,还是在农村,只要不是“国宾馆”或官邸,不都是可以叫“民宿”吗?

  近年来国内许多城市近郊、农村办“农家乐”,标榜的是自家种的菜,更安全、更便宜。当下休闲旅游如火如荼,特别是高速公路与高铁路网建成,使从前因交通不便而山水没有被工业化污染的“偏僻”地区,变成了热门的旅游度假目的地,以吃饭为主的“农家乐”,也就渐渐变成了提供吃住休闲观光一体化服务的“民宿”。

  去年一则关于临安旅游的报道中用到了“乡宿”的概念。“乡”对“城”而言,旅店办在乡村、乡野、乡下,就叫“乡宿”,管它是“官办”还是“民办”?管它住的是“民”还是“官”?民办企业可以在这里搞员工的“拓展训练”,党政机关也可以在乡下旅店住宿开会节省开支。国有企业可以投资办乡宿,私有企业可以办,当地村民更可以办,在乡下办的都叫“乡宿”。

  最近到临安,对“乡宿”有了更感性的认识。初夏时节,环境与风景之美好不用多说,最强烈的印象是,这里的许多“乡宿”,很重视亲子关系,开辟两床或三床亲子房间,有儿童游乐场所或设备。此外“乡宿”重视“中产”或“小资”休闲趣味,可以喝咖啡或品茶,可以对着山谷或湖水发呆,也有阅读和文体游戏场所。

  虽然“乡宿”是个新概念,但比“民宿”更准确。今年5月1日,杭州(国际)乡村旅游休闲论坛在浙江杭州开幕,中国乡村旅游年度人物、临安市旅游局局长帅建筑在论坛上强调:“乡宿不是个体的概念,是公共的概念,这就解决了主体的合法性问题,也就解决了非原住民投资者、创作者、经营者的主体合法性问题。”

  临安是中国早期开发乡村旅游的城市,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农家乐就在临安兴起。如今临安的农家乐已达2.7万多家。在农家乐、民宿的发展过程中,工商资本的接入、文化的融合和连锁品牌的输入,将政府、投资者、艺术家和村民等参与主体凝聚起来,在乡村掀起了更多元的思想碰撞和新的发展方式,走出众创、众筹、三产联动的道路,显现了民宿的新型模式,这就是临安的乡宿。

  这种多元形态已逐渐在临安多个乡村中呈现。乡村田园风、精致唯美风、庭院野趣风、欧式洋楼风、现代简约风……有着不同个性的乡宿在青山绿水中成型,也吸引了许多国际友人与国际志愿者。

  农家乐、民宿早已被人们耳熟能详,乡宿是农家乐竞争下来的佼佼者。临安特有的旅游休闲自然景观、乡间生态景观、民宿文化传播和乡间农林渔牧生活,提供了独具乡蕴的休闲住宿环境。乡宿的灵魂即“乡”,是体验乡村乡景、乡情、乡风、乡味道的最佳场所。而且,比其他地区民宿产业的群众参与范围更为广泛,普惠性更大,更具有现实意义。


浙江日报 时评 00004 民宿要有“乡”味道 2016-06-21 浙江日报2016-06-2100017;浙江日报2016-06-2100015 2 2016年06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