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查处养殖场直排污水案
责任人因违法排放污染物被拘留
记者 包敦远 通讯员 吴新宇 刘枭翔
本报讯 (记者 包敦远 通讯员 吴新宇 刘枭翔) 6月14日,杭州桐庐县江南镇一家农场的工作人员刘某某,因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违法排放污染物,被当地警方依法拘留。这是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中查处的一起案例。
执法人员介绍,5月下旬,江南镇这家农场的员工刘某某,私自将农场污水池连通外界的管道塞子拔掉,并用塞子将污水池内连通污水处理设施的管道堵住,致使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至附近农田。经桐庐县环境监察大队检测,向外排放至附近农田的养殖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总磷浓度均超过《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6月8日,桐庐县环保局将这起案件移交给警方。经警方查证,这家农场在建排污水管时就设置了旁通管,雨量大时旁通管可以分流一部分雨水,但堵塞进入污水池的管道,污水就通过旁通管直接向外排放。“因为那天雨下得很大,我怕池子里的水太满,就把那个塞子拔掉了。”农场员工刘某某交代。
桐庐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同时,要求该养殖场将旁通管作封堵处理,并对雨污管网进行整改,确保雨水和污水彻底分离。自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桐庐县公安局环食药侦查大队围绕畜禽养殖行业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开展明察暗访,已连续查获两起畜禽养殖户私自打开排污暗管,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污染周边林地及地下水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