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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理论

强化产学研用联盟 促进协同创新攻关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互联网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要“推动强强联合、协同攻关。要打好核心技术研发攻坚战,不仅要把冲锋号吹起来,而且要把集合号吹起来,也就是要把最强的力量积聚起来共同干,组成攻关的突击队、特种兵”“关于组建产学研用联盟的建议很好。比如,可以组建‘互联网+’联盟、高端芯片联盟等,加强战略、技术、标准、市场等沟通协作,协同创新攻关。” 在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上,我省取得了互联网经济创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信息惠民服务等方面的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少短板,其中最大的短板是核心技术创新突破能力不强。这一重要讲话为浙江互联网核心技术创新突破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充分发挥产学研用联盟对互联网共性技术协同创新的作用

  发挥产学研用联盟在互联网产业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上的纽带作用。以互联网技术供应链为切入点,形成跨地区、跨行业、跨学科的“互联网+”共性技术攻关,推动形成上下游企业共荣共生的互联网产学研用联盟,解决上游企业技术推广应用和下游企业“缺芯少魂”问题。如我国移动通信领域的TD产业联盟主导企业“大唐电信”通过参股上游企业“中芯国际”,于2015年成功量产了合作研发的28nm全球LTE 4G制式全模SoC智能手机芯片,为TD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共性技术基础,解决了下游“小米手机”等移动互联终端企业的关键芯片国产化采购问题。在互联网信息加密技术领域,2015年10月14日阿里云和中科院开展跨学科研究,共同开发了量子加密通信产品,极大地提高了交易加密的速度,并在全球率先用于实践,于2015年“双十一”活动创造了1秒交易8.59万笔的世界纪录。

  发挥产学研用联盟在搭建互联网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上的载体作用。倡导鼓励试验、技术型成果与生产、应用型需求的对接,搭起互联网共性技术成果开发与核心发明专利衔接的桥梁。通过产学研用联盟,搭建核心发明专利应用平台,实现互联网核心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的一体化平台。如在省经信委引导下,浙江在2013年9月成立大数据技术产业联盟,共同解决联盟企业面临的大数据技术与资源难题,充分保证高校、科研院所的大数据科技成果快速有效对接与转化。

  发挥产学研用联盟在制定互联网产业标准上的示范作用。发挥产学研用联盟作用,拓展互联网产业标准的应用范围,开放标准核心内容,不断完备互联网产业标准的研发、支持、服务体系。如由大唐电信集团主导发起的产学研用联盟,在我国主导制定国际TD-SCDMA和TD-LTE产业标准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浙江省在“互联网+”行业标准开发中的作用,可吸引外围企业和组织参与互联网产业标准的建设和推广,加快形成完善的“互联网+”行业标准开发体系。

  完善产学研用联盟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

  组建以资本-技术为纽带的研发投资公司。以互联网龙头企业共同遵守的标准为基础,成立由核心企业联合出资、共同发起的核心技术研发投资公司。通过核心技术研发投资公司建立选择性激励机制,实现核心技术使用的有偿服务,探索更加紧密的资本型协作机制。建立风险与利益共担制度,鼓励合作各方采取股份制、技术入股等利益分配方式进行合作。如中国闪联信息技术工程中心有限公司就是采用“资本+技术”协作方式,由联想、TCL等8家信息技术领军企业于2006年联合出资成立“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标准研发企业。

  以核心技术市场应用为导向培育产学研用联盟价值链。搭建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的产学研用价值链,引导竞争性企业在共性基础技术平台开展应用创新,支持更多企业适用和兼容互联网核心技术标准,面向消费者开展商业化运作。如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于2010年开始设立“未来互联网体系架构”项目计划,致力于开发、部署和实验未来互联网的共性体系架构,资助以卡内基梅隆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罗格斯大学为主导的产学研用联盟,并于2014年开始与美国地方政府、非盈利性组织、产业界伙伴的研究人员合作对新的设计架构进行实验运行和商业应用。

  以核心技术标准制定促进产学研用联盟的技术融合。通过互联网核心技术标准的制定提高产业进入门槛,加快行业规范运作,延伸互联网核心技术链、升级互联网产业链,不断深化产品结构调整。在工业互联网领域,德国工业4.0标准和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工业互联网标准框架,都是将标准化作为快速推动产业发展,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优化产学研用联盟协同创新的支撑环境

  组建互联网产学研用联盟战略委员会。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组建互联网产学研用联盟战略委员会,搭建类似于美国“州政府/产业/大学合作创新(S/IUCRC)”的运行机制,落实各成员的职权和职责。赋予互联网产学研用联盟战略委员会充分的技术和专利整合、技术标准开发制定所需的资源调配权利,高效推动互联网核心技术的协同攻关与创新。

  完善互联网产学研用联盟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类似美国“国家技术转让中心(NTTC)”的技术转让网络,引导互联网核心技术的研究成果、技术标准迅速向企业界转化,促使联盟各方联合推进互联网核心技术、产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和采用。仿照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支持中小企业参与联邦研究与开发计划,促使小企业凝聚到地区或国家创新体系的做法,通过互联网产学研用联盟方式,集聚“互联网+”产业领域中小企业的创新资源,引导中小企业嵌入互联网龙头企业创新体系。

  集聚互联网产学研用联盟的各类创新型人才。通过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定向、委培等形式加快培养造就“互联网+”产业高层次研发人才、实用技术人才。支持企业参与高校创业学院建设,培育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同吸引集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等多种方式引进“互联网+”产业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重视企业家教育培训,造就一支驾驭能力强、专注自主创新、熟悉标准规章、具有战略眼光的优秀“互联网+”企业家队伍。

  【作者为省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浙江日报 理论 00006 强化产学研用联盟 促进协同创新攻关 2016-06-15 1625536 2 2016年06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