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浙报制图:顾光帼
赁
租
一
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
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
三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发展目标
到2020年
三. 完善公共租赁住房
一. 培育市场供应主体
五.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六. 加强住房租赁监管
1. 发展住房租赁企业
2.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
住房租赁业务
3. 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
4. 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
1.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
2. 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1. 推进公租房货币化
2. 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
1. 给予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 提供金融支持
3. 完善供地方式
1. 鼓励新建租赁住房
2.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
1. 健全法规制度
2. 落实地方责任
3. 加强行业管理
二. 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四. 支持租赁住房建设
六大措施
浙报制图:顾光帼
据新华社、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