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读懂
浙江“十二五”节能
六大成效
成效六
节能管理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颁布实施地方能耗标准54项;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机构总数达到88家;《浙江省实施〈节能法〉办法》《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能效指南》等系列配套文件制定出台。
成效一
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省单位GDP能耗下降20.7%,2015年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48吨标准煤(2010价),能效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共实现节能量4800万吨标煤以上。
“十二五”期间,我省单位GDP能耗下降20.7%
“十二五”之前
单位GDP能耗
“十二五”期间
单位GDP能耗
成效二
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
2015年,我省煤炭、石油化石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比重比2010年下降近10个百分点。天然气和水、核、风电等清洁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比重比2010年上升近5个百分点。
成效三
能源消费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实行能源消费“双控”制度、能源预算化管理制度,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全省在线监测企业超过800家。
成效四
能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迈出关键一步
全面推行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制度,出台推进我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企业初始用能权确权,在全国率先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实施用能量交易申购项目182个,有偿申购金额1493万元。
成效五
全社会节能合力作用进一步凸显
工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3.8%;建筑领域,建成节能建筑5.3亿平方米;交通领域,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ETC覆盖率达100%;公交车、出租车中节能环保型车辆占比分别为27%、46%。
制图:祝侃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