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第七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单周立案878件,数量创新高
见习记者 施力维 通讯员 邵甜
本报杭州6月3日讯 (见习记者 施力维 通讯员 邵甜) 6月3日,省环保厅通报了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公布了第七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共11起。5月23日至5月29日,全省环保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78件,移送公安机关59件,单周立案数量创下了行动开展以来的新高,环保执法力度持续加码。
专项行动杜绝“一罚了之”简单处理,11起典型案件中,有两起是环保部门执法后再回访查处的案件。本报《治水拆违大查访》栏目跟踪参与了对衢州新圣德食品有限公司的执法后检查。该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投产,污水超标排放,被责令停产后又恢复生产。报道刊出后,新圣德公司被环保部门处以23万元的罚款,同时断水断电停止一切生产。另一起案件由鄞州区环保部门查处。该区一非法豆制品加工点曾因违法排污,设备电源被查封。环保部门再次上门检查发现,加工点负责人又擅自开启电源恢复生产。环保部门将该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加工点负责人已被行政拘留。
对渗坑排污等性质恶劣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环保部门从严、从重处理。两起渗坑排污案中有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环境污染罪被刑事拘留。永嘉县周某某等人在没有任何环保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回收处置废旧油,机油渣被随意堆放在渗坑中,造成了污染,两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南浔区屠某某在加工塑料粒子的过程中,将重金属超标3倍的废水利用渗坑外排至河道,同样有一人被刑拘。
一些企业把防污治污设施当成摆设,不正常运行,环保部门不仅对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相关涉案人员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缙云县广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烟气收集罩密封不严不及时修补,致部分烟气无组织排放,造成大气污染。兰溪市中基石油能源有限公司沈村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不能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当地环保部门已将这两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建议行政拘留相关人员。
环保部门还公开通报了另外5起案件。其中包括,杭州星辉实业有限公司涉嫌未批先建、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嵊州市浙江联兴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海盐县浙江科腾紧固件有限公司通过规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定海区浙江舟恒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温岭市鑫昌纸业有限公司非法倾倒污泥污染环境。
目前,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的6个省级督查组正在全省11个市暗访,各督查组会在受检地区,根据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展开突击检查。本次行动专设举报电话:0571-28869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