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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要闻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

禁止利用宗教分裂国家

  白皮书介绍,新疆现有清真寺、教堂、寺院、道观等宗教活动场所2.48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3万人。

  其中,清真寺2.44万座、教职人员2.9万名;佛教寺院59座,教职人员280名;道教宫观1座,教职人员1名;基督教教堂(聚会点)227个,教职人员26名;天主教教堂(聚会点)26个,教职人员27名;东正教教堂(聚会点)3座,教职人员1名。有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新疆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等宗教院校8所。宗教团体112个,其中自治区级宗教团体2个,即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佛教协会,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还设有教务指导委员会;地、州、市伊斯兰教协会14个,佛教协会3个,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1个;县、市伊斯兰教协会88个,佛教协会2个,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2个。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

禁止利用宗教分裂国家

  据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日发表《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

  白皮书约8600字,除前言、结束语外共包括七个部分。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白皮书指出,新疆依照法律法规,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正常宗教活动有序进行。

  白皮书表示,新疆先后颁布和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暂行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规章,明确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白皮书指出,依法惩处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国政府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宗教进行分裂国家、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的活动;禁止利用宗教妨碍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继承等制度的实施;禁止利用宗教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新疆各级司法机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新疆迄今没有公民因为正当信仰宗教而被惩处。

  白皮书强调,新疆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中国的宗教事业由中国各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来办,中国的宗教事务和宗教团体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参加宗教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干涉中国的宗教教务。

  防范和打击宗教极端

  白皮书对新疆开展“去极端化”,防范和打击宗教极端的多方面举措进行了介绍。

  根据白皮书,新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采取了多个方面的举措,包括:

  ——树立正信正行。积极倡导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把宗教中的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思想贯穿到解经讲经活动中,弘扬中华文化劝人向善、教人立德、慈悲为怀等理念,引导信教公民确立正信正行、抵制宗教极端。

  ——坚持依法打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坚决予以打击。

  ——坚持现代文明引领。用现代文明引领各民族文化发展繁荣,用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决防止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社会事务。

  ——大力改善民生。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推动共同繁荣进步,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教育、就业等社会保障能力,消除滋生极端思想的土壤,夯实抵御宗教极端主义的社会基础。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开展有益于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了解和传统友谊的交往交流活动,稳步推进与有关国家的合作,坚决打击“东突”恐怖势力。借鉴国际社会在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去极端化”、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等方面的经验。积极参加反恐多边合作机制。开展不同文明对话,挤压宗教极端思想生存空间。

  “新疆开展的‘去极端化’工作,有效遏制了宗教极端主义渗透蔓延的态势,对国际社会‘去极端化’及防范、打击恐怖主义,对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白皮书说。

  满足信教公民正常宗教需求

  白皮书指出,新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同时,努力满足信教公民的正常宗教需求。

  白皮书介绍,新疆现有清真寺、教堂、寺院、道观等宗教活动场所2.48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3万人。其中,清真寺2.44万座、教职人员2.9万名;佛教寺院59座,教职人员280名;道教宫观1座,教职人员1名;基督教教堂(聚会点)227个,教职人员26名;天主教教堂(聚会点)26个,教职人员27名;东正教教堂(聚会点)3座,教职人员1名。有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新疆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等宗教院校8所。宗教团体112个,其中自治区级宗教团体2个,即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佛教协会,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还设有教务指导委员会;地、州、市伊斯兰教协会14个,佛教协会3个,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1个;县、市伊斯兰教协会88个,佛教协会2个,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2个。

  在加强教职人员培养培训方面,白皮书指出,通过教职人员带培、经文学校(班、点)学习、经学院学习等途径,培养后备教职人员。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对在职教职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开设教职人员解经骨干培训班、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等,提升宗教团体自我管理水平。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6 禁止利用宗教分裂国家 2016-06-03 浙江日报2016-06-0300006;1599316 2 2016年06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