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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时评

政法工作不能轻易试错

  对每一个政法干警而言,必须用“心益小”去克服“权益大”产生的弊端,谨慎用权、依法从政,才能更好地捍卫公平正义。

政法工作不能轻易试错

戴铮勤

  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的决定,让从事政法工作的笔者深有感触——政法工作不能轻易“试错”。

  对政法工作来说,“试错”是有成本的。一旦出现错误、纰漏,将会让人民群众付出声誉、自由甚至生命的代价。因此,政法工作必须确保万无一失。

  那么,对政法工作者来说,怎样才能做到不轻易“试错”?

  首先,要牢固树立“吾心益小”、慎用职权的意识。实事求是地说,政法干警有“建功立业”的心态和想法很正常。但是,如果一直处于一种“升温”状态,或总是想着“更上一层楼”,就会“热作为”,甚至胆大妄为、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列子·说符》主张,“吾官益大,吾心益小”,意思是说,权力越大处事越要谨慎小心。忽略小我、不谋私利、谨慎用权,将公平正义放在心上、将人民利益扛在肩上,才是做好政法工作的“不二法门”。

  其次,提升执法水平,践行执法为民。党和政府一再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努力实现执法行为标准化,就是为了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标准化执法,是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到实处、细处、深处,落实到每个执法行动中,使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乃至全过程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每一个政法干警而言,想问题、做业务、抓落实,必须十分认真、十分谨慎、十分细致、十分冷静、十分务实,来不得一丝马虎和松懈。

  当然,“心益小”并不是不允许政法干警在工作上有胆略、有魄力,而是用“心益小”去克服“权益大”产生的弊端。促进政法干警正确用权和依法从政,才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信任感和获得感。


浙江日报 时评 00004 政法工作不能轻易试错 2016-06-03 浙江日报2016-06-0300014;浙江日报2016-06-0300012 2 2016年06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