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大运河 功夫在立法外
陈宁
游人如织并不意味着破坏,反而可以让历史感化更多人。适度开发是对大运河保护的另一种方式。
保护大运河 功夫在立法外
陈 宁
近日,《杭州市中国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在征求社会意见。
这是对大运河过往2400多年历史的尊重,更是对多年来“立法保护大运河”的社会呼声最真诚的回复。在为这般立法决心和力度点赞的同时,我们更应思考,保护大运河,立法之外还能做点什么?
古城杭州,坐拥西湖和京杭大运河两大世界文化遗产。无论“申遗”还是立法,西湖都比大运河“领先”一步;在人气上,西湖同样“略胜一筹”。西湖和大运河理应“齐头并进”。
在历史的时间轴上,杭州因西湖而华美,更因运河而灿烂,成就了“钱塘自古繁华”的光辉岁月。绵绵运河从北京一路蜿蜒向江南,是世界上历史悠久、里程最长、工程最大的人工河流。大运河见证了中华民族的人文脉络与历史印记,堪称“流淌着的遗产”。
富义仓、凤山水城门遗址、拱宸桥这些承载了漫长历史印记的遗存,应当如同断桥残雪、雷峰夕照、三潭印月这些久负盛名的“西湖十景”一般,被更多人熟知。
在旅游文化名城构建的过程中,大运河也应当以西湖为参照。西湖长期名列国内最受游客欢迎景点的前列,游人如织并不意味着破坏,反而可以让历史感化更多人,让慕杭州之名而来的人“尽兴而归”。适度开发正是用现代化的方式把城市的内涵传播到更远的地方。以旅游为名,让大运河和西湖分别为杭州印象添砖加瓦,是对大运河保护的另一种方式。
因水而出名,大运河在兼备观赏价值的同时还发挥着运输功能。从横向看,大运河的保护涉及多个部门,应当联动、共享一套互不矛盾、各司其职的运河保护方案,使保护成为每一个人的义务,让运河成为每一个人的运河。
从纵向看,对大运河的保护不是只靠申遗抑或立法便能一蹴而就的。早在200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对我国14处1994年前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项目进行监测,发现它们多数都在保护与利用方面存在问题。这也提醒了我们:“世界遗产”名声在外,是世界级的肯定和荣誉,也是更高的标准、更重的责任。
回想2014年6月22日,在大运河申遗成功的瞬间,一幅大运河的图景浮现在无数人的眼前:它是年少时历史课本上泛黄的相片;是花几块钱坐着水上巴士领略过的城市另一面;是饭后散步遛弯时听过的缓缓水声;是每一个来到杭州生活的人,最挥之不去的心头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