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各地有招
记者 丁谨之 整理
杭州江干
全面实施派驻纪检组廉政抄告制,由各派驻纪检组将收集整理的监督单位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要涉纪信访或违纪违法情况、问责情况、谈话教育提醒情况、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和重要廉情情况等其他相关情况,拟定需要抄告的内容,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抄告单,及时送达监督单位相关领导,切实推动问题快速有效整改。
温州瑞安
建立委局机关“二挂一”联系机制,每个派驻机构均由市纪委监察局1名班子领导和1个纪检监察室负责挂钩联系,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日常指导,并明确市纪委联系领导和科室每年对派驻机构的实地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次数不少于12次。
宁波宁海
县纪委出台《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围绕明确职责定位、界定监督权限、强化组织保障等,列出19条细则,力促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丽水缙云
县纪委要求各派驻纪检组把发现问题作为重要职责,每季度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对综合派驻部门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情况,有效发挥派驻纪检组一线“前哨”作用。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衢州衢江
衢江区纪委探索建立派驻纪检组工作记事制度,统一印制派驻纪检组工作记事本,按一个监督单位一册的要求,一事一记、每事必记,实时客观地记录派驻纪检组参加或列席会议、监督检查、纪律审查、问责处理、提出意见建议等在各监督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
金华兰溪
探索实行派驻机构重点工作“一月一专题”制度,由市纪委提出每月需重点落实的任务专题及具体时间安排,各派驻机构根据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并做好材料保留、台账记录、总结汇报等工作,目前已完成“作风突击暗访”、“‘三公’经费抽查”、“廉政谈心谈话”等专题。
舟山普陀
派驻纪检组围绕2016年全区重要事项、重点工程和政府实事项目,实行动态督查,着力破解项目审批难、推进难和企业群众办事难等问题,严肃查处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善为等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保障项目建设高效推进。
(记者 丁谨之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