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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政治纵深

我省未成年人
司法保护掠影

  关键词:临时家长

  杭州市检察院联合市综治办、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和市关工委6家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选任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的规定》,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讯问、审判时,法定监护人不能到场的,应当通知所在学校、社区、单位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以更好缓解、消除涉罪未成年人的紧张、对立情绪。

  关键词:线上教育

  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区关工委,创办数字化与实体馆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数字化基地。教育基地不仅从法律的角度解读热点新闻事件、经典文学影视名著和生活常识,还以“我问你答、你问我答、留言选登”等方式与未成年人进行互动交流,为未成年人提供更直接、具体和精准的法律服务。

  关键词:心理评估

  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和温州医学院签订了《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和干预辅导合作意向书》,在检察院专门办案场所内开设“心理阳光理疗室”。一方面通过临场观察、临床访谈、心理测评等形式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犯罪危险性、再犯可能性等进行评估,为刑事案件分流处理和后续针对性地教育感化帮教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对存在心理问题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辅导。

  关键词:法律服务

  “彩虹桥”是海宁市检察院创设的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品牌,下设“彩虹桥”心理辅导室、“彩虹桥”热线、“彩虹桥”未检微博、“彩虹姐姐”法治宣讲队、“彩虹桥”小葵花成长计划等平台,通过法律服务,让广大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学会自己领航青春。

  关键词:社会帮教

  瑞安市检察院在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过程中,积极拓宽未成年人工作参与面,引入社会力量,委托公益组织开展观护帮教,不仅可以缓解检察机关案多人少、司法资源紧缺的矛盾,更可以借助社会力量,通过观护帮教专业化、社会化,提升帮教效果,是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化和帮教预防社会化相衔接的有益探索和实践。

  关键词:帮教基地

  龙泉市检察院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对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对其作出不予批捕、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教育、矫治。通过与企业合作,检察机关可安排符合帮教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在基地接受6个月至一年时间不等的帮教。企业将为其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落实专人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同时检察机关将定期对其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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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掠影
2016-06-02 浙江日报2016-06-0200028 2 2016年06月0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