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16年5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统一安排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进行。
二、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因行政区划调整,已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乡镇,不再参加本次换届选举,其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结束时间,与本次换届选举产生的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