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6年虞土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虞区人民政府虞政办发[2016]106号文件批准,定于2016年6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出让上虞区崧厦镇[2016]J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现状:竞买对象在报名前可向地块所在地崧厦镇人民政府询问详情并进行实地踏勘。
2.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条件书》为准。竞买对象在报名前可向区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的有关情况。
3.建设内容:地块内建设商务用房。
具体详见《规划条件书》。
二、出让方式:拍卖(若报名不足三家,自动转为挂牌)。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欠缴土地出让金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6月8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6年6月15日下午4时30分前工作时间内到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五、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1.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提供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与有效证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独报名竞买的,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51%(含)以上;联合报名竞买的,竞买对象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对象各方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相一致。
3.在报名时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城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账号: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账号:7334110195900005618。
4.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六、若报名不足三家,则该标的在6月16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对象即转为挂牌竞买对象)。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下午4时30分。挂牌报价时间:自2016年6月16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6年6月27日下午3时的工作时间内。
七、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本次出让活动委托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5)82398110。网址:www.syztb.gov.cn。
九、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
2016年5月27日
崧厦镇[2016]J1号出让地块
位置示意图
出让地块
地块坐落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北侧为崧厦镇养老服务中心(在建),东侧为友爱路,西侧为长海公路辅道。 | 10033.8 平方米 | 商务 金融 | 40年 | 1.0~1.5 | 不大于 45% | 不小于 10% | 人民币 950 万元 | 人民币 300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