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推进改革的
着力点
卓勇良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小岗村,令人感受到了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于人民群众改革首创精神的高度重视。浙江当年之所以改革迅猛推进,其中一个关键就是基层和群众的高度活力。
当前地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存在着改革空间较小的问题。尤其是县市层面,总是觉得缺少抓手、缺少自主、缺少重点。即使中央已明确的一些改革,地方也较难推行。当下不少改革与发展纠缠在一起,然而那些改革往往有诸多束缚,有些甚至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令人望而却步。很多改革受到利益关系制约,协调难度巨大,地方缺少内生动力。还有比较典型的如浙江一些县市,一些很具特色的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长期只能是“盆景”而难以成为“风景”。
这一方面表明改革开放时至今日,地方自主可改的空间已经或正在大幅缩小;另一方面也表明,如何激发地方改革开放积极性,正是当前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大课题。
我们既要注重改革的“顶层设计”,也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作为改革推进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党的领导的统一,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开放。30多年前,农村改革是人民群众首先发动的。而当前强调顶层设计的同时,同样也应积极发挥地方和群众的改革积极性。现实中我们或许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允许区域间的体制机制差异。中国2014年人均GDP最高5省份平均数,是最低5省份平均数的3.2倍;乌鲁木齐太阳比杭州晚升起2.17个小时。如此大的经济社会和自然差距,也应具有相应的体制机制差异,避免一刀切地推进某些对先行地区来说不适合的做法。
允许少数发达地区有较大改革突破。一些中央已经明确的具体举措,可否让发达地区冲破某些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束缚,先试先行。可否允许发达地区在符合五大发展理念的前提下,率先实施一些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改革,并总结这些地区的成功实践,依法按照相关程序,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允许改革试错。只要不是出于一个地区或某些人的私利,不是蛮干,只要是作过充分论证,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并在中央明确的具体框架内的改革,哪怕出现问题,也应该对事不对人进行纠正。
地方政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与中央政府有较多不同。地方政府注重接地气,注重技术性细节,关键是能解决实际问题。当前更应该特别强调多层面并重地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当然在一个时期也可以有若干重点。
地方当前应着力推进四个方面的整体联动改革。让穷人充满希望,着力社会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社会服务水平,让收入较低人群具有更多生活改善,以及向上流动机会。让富人充满活力,着力经济体制改革,构建低成本可预期环境,让收入较高人群增强责任感安全感,积极服务桑梓,强化创业创新活力。让环境更加美好,着力生态环境体制改革,保护好绿水青山,积极增强多层面“生态+”的体制机制,让绿水青山成为美丽家乡、美好生活的有力支撑。让政府更有效能,着力政府改革,加快增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弥补及减少市场与政府的双重失灵。
地方政府当前推进改革更多以制度建构为主。面对经济社会大转型,社会价值重新建构,原有的行为规范难以适应新的要求,各方面制度严重缺失,具有非常艰巨的制度建构任务。积极加快建立与市场机制和发展水平相适应、依法治国的区域治理体系,实现区域治理现代化,或应是地方政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