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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经济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拥有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收购的对宁波布特坦姆办公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特坦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盛隆物资公司(以下简称“盛隆物资”)的债权,截至2014年10月31日,布特坦姆的债权本金163.924128万元,利息46.504066万元,债权本息合计210.428194万元,由宁波江东圣霸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407号的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盛隆物资的债权本金2379.8287万元,利息277.050183万元,债权本息合计2656.878883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由宁波盛隆化工原料公司名下位于灵桥路419号的办公用房和位于北仑区戚家山江滨路156号1幢C308室的办公用房、何月名下位于柳汀街251弄5号的房产、陆国娟名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春江花城小区B2幢87号703室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宁波海天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何如财、陆国娟、叶明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我分公司拥有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收购的对宁波盛杰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杰公司”)、浙江金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兰石化”)的债权,截至2015年3月31日,盛杰公司的债权本金1740万元,利息178.73774万元,债权本息合计1918.73774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由陈贤华、王亚琴名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雍城世家37幢154单元802室的房产、陈贤军、李桂芬名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雍城世家37幢154单元801室的房产、陈贤军名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中路659弄254号03室和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南裕小区14幢87号101室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宁波市立德现代工贸有限公司、宁波滨海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陈贤军、陈贤华、陈敏杰、李桂芬、王亚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兰石化的债权本金1499.619983万元,利息81.346046万元,债权本息合计1580.966029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由汪健名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天童北路1107号2001-2008室的办公用房提供抵押担保,由张岳年、董豫华、汪健、张晓斐、汪俊、杨小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转让债权金额以转让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查询详情。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2016年6月2日前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5月13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2015年6月12日,我分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收购了其拥有的对宁波英贝辉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贝辉煌”)的债权,截至2015年3月31日,英贝辉煌的债权本金5989.578206万元,欠息418.727923万元,本息合计为6408.306129万元(转让债权金额以转让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由宁波普鲁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锦奥磁业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三路528号的工业房地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胡建君、宋淑杰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查询详情。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2016年6月2日前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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