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笑容
是我最大的收获
缙云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李俊
“李主任,店面要不要租?东寮村旭山路的店面,很便宜的!”聚会吃饭时,初中同学小郑知道我父母开店,便向我提议。
“多少价格能租啊?”我装作饶有兴趣地问。“1万元一间店面。”小郑答道,“你如果需要,我帮你联系。”
我吃了一惊:旭山路这些店面是东寮村的集体资产,附近店面租金基本都要2万元一间。职业习惯,让我隐约感觉这其中有些问题,而且我们科室也常收到反映东寮村村干部问题的举报信。看来,有必要深入了解情况!
经小郑联系,我和出租人进行了商谈。来谈的不是村里干部,而是一位社会人员舒伟锋,他说,自己已从村里把全部店面都租过来了,而且租期是15年。我琢磨着,这租金比市场价便宜一半,租期还那么长,其中肯定有问题。
随后,我向单位作了汇报。县纪委集中力量调查,最终查明了东寮村村干部杨娇、姚龙以干股或现金的形式收取贿赂,伙同社会人员舒伟锋等人,以低价出租村集体所有的50多间店面。查清事实后,杨娇、姚龙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后,50多间店面由镇政府统一重新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每年租金从30多万元增加到130多万元,为村里增加了集体收入。东寮村村民老杨特地赶来跟我说:“前一次,我是来反映问题的;这一次,我是特意来谢谢你们的!”
还记得有一年,县里向部分没有电视机的低保户赠送电视机和1年有线电视费,东渡镇长坑村党支部书记王顺土却利用职务便利,把其中一台价值600余元的21吋电视机拿回了家里,免费的有线电视则安装到亲戚家。查处后,我们将本该属于低保户老人张奶奶的电视机放到她家中,张奶奶笑开了花。
几年下来,我参与查处了村级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120多起。有的是小官大贪、集体窝案,直接损害群众利益;有的案件虽小,但影响恶劣,有损党员干部形象;有的纵使不能成案,但能及时纠正不良风气,起到警戒作用。
农村基层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也直接关系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要持之以恒地“拍蚊灭蝇”,才能让群众看到和享受到从严治党的成果。回想起低保户张奶奶、东寮村老杨,还有许多其他村民的笑脸,作为纪检人,我深切感受到反腐工作给群众带来的好处,群众的满意就是我们最大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