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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要闻

奏响社会组织“双强”主旋律

  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省委站在政治和战略的高度,以“看齐意识”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市场经济先发地区,我省社会组织大量涌现、蓬勃发展,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群工作的重要阵地和基层党建的重要领域。历届省委一直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近年来,各级党委坚持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取得较大成效,但仍存在有效覆盖比较薄弱、作用发挥途径较少、党务工作者力量较弱、考核评价难落实等问题。《实施意见》从严从实贯彻中央最新精神,坚持继续走在前列的工作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充分体现浙江特色,深刻回答了为什么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重大问题,具有很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是新形势下我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行动指南,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实现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提供了基本遵循。

  社会组织党建是基层党建的新领域,必须按照《实施意见》精神,精准发力、补齐短板。要坚持突出政治功能和强化服务功能相统一,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严格落实党内基本制度,深入开展以争当“党建强、服务强”社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双强争先”活动,确保社会组织发展方向正确、作用发挥明显;要大力推进全面有效覆盖,建立目标清单、拓宽工作思路、创新设置方式,着力消除“两个覆盖”的盲区和空白,切实巩固覆盖成果;要统筹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不断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积极做好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引导,强化经费、场所等基础保障;要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把握好社会组织特点和运行规律,区分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建工作;要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发挥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领导体制优势,健全管理体系,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促检查。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精神,自觉肩负起“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奏响社会组织“党建强、服务强”的主旋律,真正使所有基层党组织强起来、党员干部队伍强起来、党的工作强起来,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两富”“两美”浙江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7 奏响社会组织“双强”主旋律 2016-05-06 浙江日报2016-05-0600006 2 2016年05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