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获评
省首批“基本无违建县”
4月25日,从常山“无违建县”创建办获悉,该县成功入选浙江省首批14个“基本无违建县”,系衢州市首个。
2012年,常山县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2014年被评为全省“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先进县,到2105年,全县完成原188个村(社区)的“无违建达标村(社区)”创建工作,14个乡镇(街道)全部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的考核标准,并通过衢州市的考核验收。截至去年底,常山共拆除违建247.2万平方米,采取分户调剂、暂缓拆除和补办手续等处置218.8万平方米,重点区域和重点类型违法建筑全面依法处置到位,拆后土地复垦复绿、规划建设等120.5万平方米,拆后土地利用率达83.5%。 (胡江平 李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