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组怎样开展工作
2016-05-04 浙报制图:孟耘竹
浙报制图:孟耘竹
省委巡视组怎样开展工作
听取汇报
个别谈话
受理来信、
来电、来访等
核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情况
询问知情人
调阅资料
召开座谈会
列席会议
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到被巡视地区(单位)下属地方、单位、部门及相关地区(单位)了解情况
专项检查
提请有关单位协助
省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其他插手、干预和影响巡视工作,妨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巡视的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整理)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违规插手、干预和影响巡视工作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省委巡视组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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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职权要求巡视工作回避特定问题、干扰调查核实、对具体问题线索提出倾向性处理意见的;
为特定对象请托说情的;
要求巡视工作人员私下会见相关人员的;
违反规定打探巡视信息、通风报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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