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明实施

  本报杭州4月29日讯 (记者 翁杰 通讯员 高晓晓) 5月1日起,我省首部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4月29日上午,省人大与省农业厅联合召开了《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会议要求,各地根据《条例》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据了解,《条例》共有10章53条,对资产权属、资产运营、财务管理、股份合作、产权交易、审计监督、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作了系统规定。

  去年底,《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它是我省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创制性立法的一大成果,填补了我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无法可依的长期空白。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明实施 2016-04-30 1454747 2 2016年04月3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