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拥有对浙江金丽杉羊绒服饰有限公司的债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债权金额合计4,269.68万元,其中本金3,850.22万元、利息389.20万元,代垫费用30.26万元。该债权由抵押人湖州中泰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111号的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由湖州金能达纺织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债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沈建勤以及方春妹、陈振兴、沈燕燕、沈志豪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以转让时的实际余额为准。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查询详情。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2016年5月13日前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4月29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桐庐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桐政储出【2016】07号 | 桐庐县分水镇原长运公司以南地块 | 520 | 商服用地 (宾馆用地) | ≥1.6,≤2.5 | ≤40% | ≥10% | 40年 | 71 | 15 |
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1)64217661。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16年5月19日9时起至2016年6月1日16时整止(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6年5月19日9时至2016年5月30日16时期间工作日,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15时30分。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16年4月29日9时起到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站查询。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016年4月29日
受转让方委托,我所对以下标的转让信息进行披露:1.标的名称: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雅园4号楼904室。2.挂牌价格:518万元。3.保证金:50万元。4.转让方式:网络动态报价,登录浙江产权交易所竞价大厅http://bid.zjpse.com进行报价。5.报名登记及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7日下午5时整。6.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上午10时至2016年5月30日上午10时。限时报价起始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上午10时。7.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05室。8.联系人及电话:(0571)87297339/13989847183,何先生。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转让公告
受委托,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会议厅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金华市科信大厦部分办公楼,建筑面积共计1706.03平方米,整体拍卖,起拍价100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
即日起至2016年5月9日16时止,在本公司(金华市三江国际花园B2幢04号)办理竞买手续,届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回单。拍卖会前两天在标的物所在地看样展示。
电话:(0579)89196877
金华泰兴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拍卖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兰溪市溪西水厂迁建工程设计,投资概算约为2.5亿元人民币。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和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任意一级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法律法规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
2.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
3.一旦中标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不得更换。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兰溪市企业服务大楼裙房4楼(兰溪市振兴路500号)
具体详见兰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xztb.gov.cn)。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9)88927831
招标公告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拍卖公告
受绍兴县轻纺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16年6月1日下午2时30分在绍兴市柯桥区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三楼第一交易大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物:绍兴县轻纺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持有的绍兴县轻纺城长运客运有限公司27%股权。
二、起拍价:人民币2546978.26元。
三、报名登记及资料查询日期:2016年4月30日~5月27日下午4时整止可到本公司(鲁迅故里停车场二楼办公室)查询以下资料:1.评估报告;2.审计报告;3.《股权交易合同》;4.相关标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5.财务报表;6.职工信息表;7.政府批文等。
四、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31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4时30分)。
五、报名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三楼239-241窗口报名处。
六、竞买人应当具有良好履行能力。竞买人为企业的,应当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相应支付能力。
七、报名事项: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并交纳拍卖保证金25万元(不计息)。保证金缴入账户:绍兴市柯桥区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1:建设银行绍兴支行,账号:33001657235053015413;开户银行2:农业银行绍兴柯桥支行营业中心,账号:19510101040892985(以银行到账为准,交款人与竞买人须一致)。收取报名资料费30元/位。
八、竞买人报名参拍时的姓名(单位名称)必须与今后股权变更时的姓名(单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九、请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参拍的应办理报名手续,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十、垂询电话:(0575)88995688 18606758877
拍卖人: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全年共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45元 (含税),扣除上半年已预分配的每股0.20元(含税),本次再向截至2016年5月12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25元(含税)。
二、分红领取办法
(一)法人股东
持股权账户卡、营业执照副本(或社团证、机构代码证)、企业年度报告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收款收据到本公司领取。
(二)个人股东
1.已在浙江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开立股权托管账户的股东,由该公司划入其银行派息账户或第三方存管账户。
2.尚未在浙江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开立股权托管账户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农行或工行账户卡,到本公司领取红利。
三、分红发放时间
2016年5月20日开始发放。
公司地址:台州市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
联系电话:(0576)88686900
本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在台州市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A座26楼会议室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为93051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0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谢文君主持,经鼓掌表决推举了监票人、计票人,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051036股,同意:93051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051036股,同意:93051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051036股,同意:93051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051036股,同意:93051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关于中央山公馆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051036股,同意:93047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5%,反对:0股;弃权:3240股。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见证意见书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公告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