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1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4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全年实缴单位154411家,实缴职工564.3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24686家,新开户职工115.6万人,净增单位18781家,净增职工63.8万人,缴存887.4 亿元,同比增长13.3%。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5762亿元,缴存余额2345.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8.2%、11.7%。
(二)提取: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为641.7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72.3%,比上年同期增加7.6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3416.3亿元,同比增长 23.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6万笔、665亿元,同比增长43.1%、55.3%。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12.5亿元。截至2015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6.7万笔、3747.6亿元、贷款余额2232.3亿元,同比增长12%、21.6%、25.4%。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5.2%,比上年同期增加10.4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全年应还贷款本金1亿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2.3亿元。截至2015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4.9亿元,所有项目贷款本息已结清。
(四)购买国债:截至2015年底,我省无购买国债情况。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5年底,全省结余资金存款额164.6亿元(注:指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放在银行的资金额,不包括增值收益专户存款)。
(六)其他:截至2015年底,资金使用率98%,比上年同期增加4.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96.2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1.7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84.4亿元,其他收入0.1亿元。
(二)业务支出: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25.7亿元,同比降低45.2%。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20.6亿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0.5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3.6亿元,其他支出1亿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70.5亿元,同比增长68.3%。
(四)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4.2亿元,提取管理费用4亿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6亿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3亿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4亿元。截至2015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6.6亿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4.4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全年管理费用支出4亿元,同比增加17.6%。其中,人员经费1.9亿元,公用经费0.5亿元,专项经费1.6亿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5年底,全省逾期个人住房贷款2886.8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13%。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逾期贷款,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56.3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5年底,未发生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577.8万元。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5年底,全省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重要事项
(一)当年政策调整的有关情况。省级建设、财政、人行等部门按照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服务于促进住房消费的精神,根据省政府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要求,切实落实国家出台的放宽提取条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政策,调整了住房认定标准,放宽无房提取条件,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四次下调贷款利率,提高贷款额度,取消贷款收费,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浮动机制和对低收入职工保底贷款等住房公积金政策。省建设厅下发《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从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取消户籍所在地限制,推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政策,并逐步扩大至全国,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跨地区住房消费。
(二)当年创新举措的有关情况。为缓解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流动性不足,有效消化和缩短职工贷款轮候时间,省政府及时提出了扩大“公转商贴息”贷款的试点及为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建缴住房公积金等要求。省建设厅开展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的课题研究和试点,2015年杭州、湖州市已采用私募方式发行了2亿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9亿元。11月,两城市又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成为全国首批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支持证券的试点城市。
(三)当年监督管理的有关情况。2015年4月,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首次向社会全面披露全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进一步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和权力透明。省建设厅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组织开展了以提速增效为重点的行政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地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对温州、嘉兴、舟山中心(分中心)进行内部控制专项抽查;制订了浙江省住房公积金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启动全省住房公积金“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省财政厅组织开展对杭州、金华、衢州三地和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有关住房公积金及单位财务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积极督促上年度被检查地区认真落实所发现问题的整改,不断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有关情况。全省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要求,制订了为期三年的全省贯标计划,2015年宁波已成为全国第三家、省内首家建设部“双贯标”单位。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应用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全省统一的“12329”短信服务自3月29日在各省、区率先开通,至年底所有城市中心(含大部分分中心)已运行,部分城市还完成了上行短信的查询功能。
(五)当年改进服务的有关情况。指导各地通过网上办事大厅、12329热线和短信、微博微信、掌上APP等公众服务平台,向职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全省共发送“12329”短信942.3万条。2015年度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获得1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2个全国青年文明号、4个全国巾帼文明岗、4个省级文明单位、3个省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201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顺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针对缴存职工的差异性住房消费需求,继续合理调整政策,主动适应新常态、推出新举措,坚决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真正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为稳定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应有作用。
附件: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情况表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2016年4月25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本省住房公积金 2015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中心名称 | 缴存 | 提取 | 个人贷款 | 试点项目贷款 | 国债余额 | 结余资金 | 资 金 使用率 | 增值收益 | |||||||
实缴人数 | 缴存总额 | 缴存余额 | 期末个人 提取总额 | 发放总额 | 贷款余额 | 个贷率 | 逾期率 | 发放总额 | 贷款余额 | 逾期率 | |||||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61.2 | 1395.8 | 535.5 | 860.3 | 807.3 | 495.1 | 92.5% | 0.025% | 7.02 | 0 | 0 | 0 | 49.3 | 97.1% | 15.7 |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96.5 | 1012.6 | 382.5 | 630.2 | 599.9 | 359.9 | 94.1% | 0.006% | 6 | 0 | 0 | 0 | 32.2 | 97.8% | 11.5 |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50.0 | 536.9 | 281.7 | 255.1 | 427.6 | 266.6 | 94.6% | 0.0131% | 0 | 0 | 0 | 0 | 14.4 | 97.2% | 8.9 |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44.5 | 404.2 | 154.6 | 249.6 | 263.8 | 153.1 | 99.1% | 0.002% | 0 | 0 | 0 | 0 | 1.4 | 99.6% | 4.4 |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8.3 | 252.7 | 108.9 | 143.8 | 203.9 | 121.8 | 111.9% | 0 | 1.7 | 0 | 0 | 0 | 0 | 105.1% | 3.1 |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8.4 | 371.3 | 150.0 | 221.3 | 238.3 | 146.3 | 97.5% | 0.019% | 0.2 | 0 | 0 | 0 | 11.4 | 99.0% | 4.4 |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3.6 | 339.5 | 153.1 | 186.3 | 254.1 | 144.3 | 94.3% | 0.001% | 0 | 0 | 0 | 0 | 9.3 | 97.4% | 5.0 |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5.7 | 185.3 | 65.5 | 119.8 | 128.5 | 58.7 | 89.6% | 0 | 0 | 0 | 0 | 0 | 6.8 | 96.3% | 1.9 |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0.7 | 134.4 | 54.2 | 80.2 | 90.0 | 51.3 | 94.5% | 0.011% | 0 | 0 | 0 | 0 | 3.8 | 97.8% | 1.7 |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2.5 | 335.4 | 153.3 | 182.1 | 253.5 | 146.6 | 95.7% | 0.019% | 0 | 0 | 0 | 0 | 6.7 | 98.0% | 4.6 |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5.2 | 176.6 | 81.1 | 95.5 | 134.5 | 80.8 | 99.6% | 0.003% | 0 | 0 | 0 | 0 | 3.3 | 99.8% | 2.4 |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7.6 | 617.4 | 225.3 | 392.0 | 346.3 | 207.7 | 92.2% | 0.019% | 0 | 0 | 0 | 0 | 26 | 97.1% | 6.8 |
合计 | 564.3 | 5762.0 | 2345.7 | 3416.3 | 3747.6 | 2232.3 | 95.2% | 0.013% | 14.92 | 0 | 0 | 0 | 164.6 | 98.0% | 70.5 |
单位:万人、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