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公示通告
经省委研究,决定将拟作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4月25日起到4月29日止。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
联系处室: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联系电话:(0571)87059345;传真:(0571)87059346;电子邮箱:W87051495@163.com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