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督 严诉讼
浙报制图:戚建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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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督 严诉讼
浙报制图:戚建卫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严格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40人,应当移送审查逮捕而没有移送的追捕175人,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没有移送的追诉780人,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案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12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9人,判处无期徒刑的9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6人,做到既坚决防止打击不力,又切实保障人权。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定罪量刑错误的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303件,法院已改判纠错156件;认真审查当事人认为审判不公提出监督申请的民事案件2701件,经审查提出民事抗诉142件,法院已改判纠错136件,同时,对办案中发现的民事审判违法行为加强调查,通过查处职务犯罪、提出检察建议等措施,法院对26人作出违纪、调离岗位等处理,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对审判前未羁押的被告人在被判处实刑后未被收押情况的监督,依法监督刑罚执行机关收监执行594人;开展对财产刑执行情况的监督试点,共监督1845件;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6件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