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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政治纵深·法眼

法治政府建设
法律顾问助力

  两年时间,弹指一挥间。不知不觉,距离我省聘任首批省政府法律顾问已过去了近两年。与此同时,我省各地的政府法律顾问推进工作也蓬勃发展,截至去年底,省市县这一工作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毫无疑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应的法制建设日臻完善,群众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对法治政府的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于是,政府聘请法学专家、律师作为顾问,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意义重大。

  其中的原因很简单,群众的日常生活,免不了要和政府、尤其是执法部门打交道,这中间往往涉及到大量的法律问题,有无执法权、程序是否合法、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等等,毕竟不是每位政府工作人员都是法律专业出身,难免会有群众对一些干部的具体做法有意见,从而选择投诉,甚至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时候就需要法律顾问厘清其中的法律问题。此外,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规定或者文件时,也同样不可能未经法律论证,一发了之。

  而政府法律顾问正是起到了这样一种纠偏和指导的作用。实践证明,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政府法律顾问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的专家论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参与政府部门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中,都扮演着自己不可或缺的角色。

  当然,一些政府法律顾问有时候会觉得自身角色尴尬,尤其在基层,这种情况更为普遍。曾经有一名受聘于某县政府的法律顾问抱怨,他们接触的咨询方面事务不少是外围性事务,有些事情明明可以通过事前的合法性审查揪出来,但他们却没能参与进去;甚至有的时候,政府把他们当作“救火队员”,出现“民告官”案件,或者出现较大的纠纷时,才让他们去“搭把手”,效果不佳不说,过程也颇为艰难。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有的国家都会在行政决策甚至是相关文件出台时,就安排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制度。而且这些制度并非停留在纸面,而是有强制性的制度安排,如果行政首长或者相关行政人员违反,往往还会有一系列惩罚性措施,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而在这个方面,我们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健全相关制度,把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作为一道必经程序固化下来。既保障法律顾问的“异议权”,使其不受干涉地就政府行为发表意见,也要注重领导干部的“问责制”,如因法律顾问的缺位而导致决策失当甚至行为违法,应追究责任。唯有如此,法律顾问才能真正成为科学决策的智囊团,使社会更和谐,群众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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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4 1038444 2 2016年04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