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昨正式发布
“水十条”,重塑浙江水环境
记者 裘一佼 通讯员 章少坡 邵甜
本报杭州4月12日讯 (记者 裘一佼 通讯员 章少坡 邵甜) 4月12日,我省再添治水“利器”——《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浙江“水十条”)正式发布,明确提出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目标指标,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水污染防治确定了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恰好就在一年前,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国家“水十条”),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浙江“水十条”对照国家“水十条”对我省的要求,充分考虑我省水环境质量现状、“五水共治”实际和“十三五”时期改善需求,征求了各设区市政府、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环保部专家意见,先后经过8次修订而成。
多位专家表示,浙江“水十条”突出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的思路,不仅为浙江整体水环境治理提出近期、中期和长期的任务,也为“五水共治”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目标和路径。由此来看,“水十条”是一份沉甸甸的任务书,将重塑浙江的水环境。
这一份治水的“纲领”文件,有哪些重点任务、亮点做法?有什么机制创新、发展导向?又将如何治出一个“诗画江南”的山水浙江?
比国家“水十条”
更细更严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水十条”制定之前,曾在浙江、江苏等省开展实地调研,在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的设计上,参照了浙江的经验。不过,在12日发布的浙江“水十条”中,依然可以找到不少创新点。
粗看“水十条”,有一个细节引人注意。每一项措施后面都括号加注,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这样的做法,之前只在政府内部文件中使用,在公开文件中很罕见。
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副教授曹玉成说,每个目标都做了具体分工,针对的是“九龙治水”这一长久以来的治水短板,大大增强了“水十条”的可操作性。
曹玉成表示,细看“水十条”,浙江版延续了国家“水十条”的新内涵、新思路、新举措,同时也提出了更严格的指标和更详细的目标。比如,到2020年,国家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而浙江提出到2020年,八大水系基本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
始终对治水提出更高更苛刻的要求,浙江对绿水青山有一份不懈的向往。曹玉成说,浙江“水十条”的另一个特色,就是与“五水共治”紧密结合,例如,河长制、“清三河”长效机制、河湖库塘清淤等近年来治水的重点工作都成为“水十条”的“重头戏”,水环境治理的机制体制也越来越顺。
同时,浙江“水十条”中提出“实施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标准和标识”“2017年底前,各设区市要建成覆盖全市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污泥处置设施”等举措都是国家“水十条”未涉及的深度治水举措,浙江走在了全国前列。
从水源地到水龙头
严防死守
根据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公布的2015年环境质量概况,全省221个省控断面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2.9%,比上年增加9.1%,钱塘江总体水质状况为优,浦阳江7个省控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
水质,不管是从数据上看还是从人们的感官上说,都在变好。但根据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概况,我省地表水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劣Ⅴ类断面还有15个,主要分布在台州平原河网和温州平原河网。
“病去如抽丝”,省环科院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梅荣武说,浙江治水任务仍然艰巨。一方面从大环境上说,全国水污染严重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另一方面从浙江治水实际来看,“五水共治”两年多来,浙江已消灭超过5000公里黑臭河,但面临着黑臭河反弹、截污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农村污水处理长效监管等压力。
正因如此,12日发布的“水十条”在浙江“十三五”环保目标“确保全面消除黑臭河和地表水劣Ⅴ类水、80%的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基础上,再次为治水“加码”。
在梅荣武看来,量化的目标是一方面,另外,浙江“水十条”突出保护“好水”,重点治理“差水”,注重让治理效果更加贴近百姓感受,“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绝不失守”。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以2016年为例,治水工作将一手抓省控劣Ⅴ类断面削减6个的任务,一手抓“清三河”达标县创建,做到防反弹促长效,同时,以钱塘江水环境治理为样板,全面推进瓯江、曹娥江、苕溪、飞云江、运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快杭州湾、乐清湾、象山港、三门湾、台州湾区域污染治理。
政府企业市场公众
绝不缺位
去年,曹玉成带着团队,主持实施“乌镇市河生态修复工程”。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细心的人们会发现乌镇的水更清了,鱼虾更多了,很多难得一见的野鸟也飞回来了。
曹玉成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体现了“科技治水”、“生态治水”、“智慧治水”的先进理念,作为一名水环境治理研究者和实践者,看到浙江“水十条”,他最关注的就是如何对科技治水提供必要的激励和扶持。
科技治水,需要资本和市场做后盾。去年国家“水十条”公布后,业内人士预计将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9万亿元,环保产业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浙江“水十条”改革举措中,发展环保市场、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同样引人注目,比如在促进多元融资、推进绿色金融上,结合浙江实际,提出了细化的落实措施。
梅荣武告诉记者,目前我省不少大型的污水处理厂由外省的水务集团进行运营和维护,本省环保产业还不够壮大,“水十条”的实施意味着巨大的投资需求,可以借机拉动环境产业发展。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把政府监管、市场激励和公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动水污染治理目标的实现,是浙江“水十条”的一大亮点。接下来,省政府将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和“党政同责”制度。
根据浙江“水十条”,省政府每年对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纳入“五水共治”和各级生态建设考核体系,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