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的产业选择
于新东 牛少凤
特色小镇产业选择既是一个空间问题,也是一个时间问题。从产业落地、转移与替代的空间布局角度来看,特色小镇产业选择模式有三种类型:本土培育型、外来移植型、内外结合型。从产业兴起、发展与演化的时间序列角度来看,特色小镇产业选择模式有四种类型:一是自然生成型或者简称为先天型;二是地区资源长期依赖型;三是转型升级型或者简称为后天型;四是没落淘汰型。相应地,特色小镇的产业选择要积极建立健全以下三大机制。
第一,特色小镇产业选择科学且准确的保障机制,其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确保所选择的产业是能够更加合乎所需的、更加立得住脚的,因而是更准确的。所谓更准确,就是说选择确定的产业要对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的路子。否则,如果选定的产业都不是这个特色小镇需要的“那盘菜”,岂不是要落得无米下锅、饥肠辘辘了事?各个产业应具有水土性。与当地功能不相适应的产业,轻则水土不服,重则一蹶不振。如同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一样,产业合不合特色小镇所需、只有特色小镇知道。因而,这一机制的关键就是要建立健全能够深入细致研究并准确把握特色小镇自身情况即基本区情的相关职能部门与规章制度。
第二,特色小镇产业选择行为理性化的约束机制,其目的就是为了使得产业选择时能够更多依靠科学决策而不是拍脑袋、拍胸脯,必须更加理性。所谓更理性,就是说在对自己的产业做出最终选择这一事关经济命脉的行为时一定要客观冷静,反复推敲与权衡。反过来说,可能更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就是说选择产业绝对不能操之过急、仓促拍板,特别是不能头脑发热、好大喜功。比如说,看到外面某个产业开始火热,得知人家某个产业正在红火,不问青红皂白就要自己的特色小镇也上马某个产业。这种不理性的冒进盲动式产业选择病,恰是特色小镇产业选择之大忌。所以,这一机制虽然用的是约束一词,但指向不是消极的,而是非常积极的,是促进特色小镇产业选择尽可能建立在科学论证、严谨决策的理性基础之上的机制。因而其关键构成就是要建立健全产业选择的科学决策程序与相关制度。
第三,特色小镇产业选择与时俱进的创新机制,产业选择不是“一棍子买卖”,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随着特色小镇自身以及时代、社会的变化发展而发展。这就需要创新,就要在产业选择中发挥更大的聪明与智慧,简言之,更加明智。所谓更明智,就是说在产业选择的论证全过程中都要积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以自身的聪明与才智、想象力与创造力使得产业的选择更成功、更美好。说到底,特色小镇产业选择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科学是讲理性的,当然也讲创造,但相比较而言,艺术则可能更讲创新。如果特色小镇产业选择仅仅讲科学、讲理性,产业的发展当然基本上不会出现什么偏差,但也很可能产业发展只会是中规中矩,而难以出现所选定的产业对当地经济的跨越式贡献。只有同时结合智慧、创造乃至前瞻,所选择的产业才有可能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质的飞跃。所以,这一机制的关键组成就是不断探索打好促进特色小镇的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发展政策组合拳,以及加快建设适应市场经济制度化、法制化要求的现代化产业经济治理体系。
(作者为区域经济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