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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时评

个人信息保密机制亟待完善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被视作宝贵资源,每个公民都应该保护好个人信息,提升防范意识,筑起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但在此基础之上,完善、有效的个人信息保密机制也应该及时建立。

个人信息保密机制亟待完善

陈 宁

  今天的新闻热搜榜上,出现了这样一道“算术题”:花32000元,买到济南市20多万条1-5岁的婴幼儿信息,平均下来,每条婴幼儿信息的价格是一到两毛钱……

  由此,个人信息泄露的话题再度成为媒体议论的焦点。笔者搜索后发现,近年来,关于个人信息泄露的新闻从未间断,即便是婴儿个人信息的泄露,也并不是首度遭到曝光。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被视作宝贵资源,也正因如此,这些信息才成为了商家眼中的“商机”,甚至成为不法分子谋取非法利益的切入点。诚然,每个公民都应该保护好个人信息,提升防范意识,筑起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但笔者认为,在此基础之上,完善、有效的个人信息保密机制也应该及时建立。

  相关媒体在追踪济南20万条婴幼儿信息泄露的根源时披露,部分信息泄露的“缺口”,可能是在孩子注射疫苗期间。在日常生活中,也难免诸如此类有不得不留下个人信息的时候。

  没错,老百姓需要设防,也必须严防。或许我们能防住一些不规范的获取信息的渠道,但又要怎么去“防”诸如医院、房产商、电信运营商、网络商店等这些日常“刚需”呢?

  显然,每一个设计公民信息交换的平台,都应该无漏洞可钻。近年来,国家层面有诸如《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制度出台。在个人信息安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对违法者的追责、惩罚,应该根据这些个人信息的获取渠道、获取数量、非法用途等定性,从而做出明确的惩罚标准,毫不手软地追责,杜绝违法者“罚款了事”的侥幸心理。

  其实,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不仅仅是公民的个人隐私,它也关乎公共秩序。因而,个人信息的保护,应该由国家层面制定规章制度,要求涉及到个人信息安全的各部门、单位、团体,都应该严格落实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流程,建立个人信息去向追溯体系,清晰权责归属,从而形成一张严密的个人信息保护网,让信息泄露不再是一件“低成本”的事,让试图非法牟利者毫无空隙可钻。

  互联网,曾经让我们与世界互联,它也在继续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两届在浙江乌镇召开的“世界互联网大会”,都把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提升到了相当的高度。有完善的制度和严格的惩罚体制作为根基,才能让互联网这把“双刃剑”被用得更好更到位;才能构建出一个真正安全的信息社会;生活在其中的百姓,也才能有切实的安全感和满足感。


浙江日报 时评 00004 个人信息保密机制亟待完善 2016-04-07 浙江日报2016-04-0700014;808228 2 2016年04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