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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19家省属企业划定类别

功能类与竞争类
企业将分开监管

  本报讯 (记者 金梁)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省国资委《关于明确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的意见》。该《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的配套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和分类标准,为后续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分类发展提供了前提依据。

  《意见》按照突出主业、分层确定、鼓励竞争、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企业资产属性和业务类型,将省属企业功能定位主要分为功能类和竞争类。功能类企业主要指主业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或特定功能的企业;竞争类企业主要指主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业务上不承担特定功能的企业,不具有资源、客户或市场上的特殊性,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商业化运作,满足一般市场需求。

  按照上述分类原则,《意见》明确了省国资委监管和代管的19家省属企业本级的功能分类。其中省能源集团、省铁路集团、省交通集团、省海港集团等9家企业本级为功能类企业,物产中大集团、省建设集团、省国贸集团、杭钢集团、巨化集团等10家企业本级为竞争类企业。

  下一步,省国资委将根据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大力推进企业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引导国有企业打好提质增效攻坚战,切实提高发展活力、创新能力和经营效益,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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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 659965 2 2016年04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