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断家务事?交给“家事庭”!
张 睿 谢 言 黄剑萍
上周五,平阳县人民法院新设立了家事审判庭。该庭和原有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一级庭室并列,拥有独立编制,专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这是全省首个具有此类职能的专业审判庭。
全新设立的家事庭,审理案件范围包括: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家庭成员之间的民事纠纷案件,重婚、遗弃、虐待、家庭暴力等刑事案件,亲属身份关系、家庭共同财产关系等行政诉讼案件。
平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正强介绍,通常家事案件由民庭审理,法官对这类案件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与其他民事案件并无差别。但近年来,家事案件逐年增多。去年该院审理的这类案件占民事案件近四成,其中离婚案件又占家事案件80%以上。和普通民事案件相比,家事案件有其特殊性,它的发生带有强烈的情感、伦理色彩,权利义务复杂,一旦处理不好,会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很大影响。
家事庭将针对家事案件特点,从审判组织、财产申报、证明标准、调解工作、制止家暴、诉讼程序等多个方面,探索推进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比如,在婚姻家庭案件上,改变以往民事案件由快件送达的做法,主动派遣工作人员上门送达兼参与调解;联合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引入是否存在家庭暴力问题调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将联合妇联、村“两委”等组织介入调查;涉及配偶双方财产分割问题,将探索审前财产申报制度,防止一方提前转移财产;部分案件庭审时,邀请妇女干部、村干部等人员作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