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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版:政治纵深·法治

依法行善
善莫大焉

  早春伊始,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从提出立法建议、到“开门立法”、再到提请全国人大会议审议,我国首部慈善法终经十年磨砺,回应万众期盼。

  赈穷救急,倾家无爱。慈善,是衡量文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体现。乐善好施、积德行善、善言善行、善有善报……自古以来,人们对慈善就不吝溢美之词。

  就个人而言,守望相助、扶弱济贫,慈善体现的是个体对社会责任的承担。而从社会角度来看,发展慈善事业,也是调动社会资源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途径,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

  我们很欣喜,近年来慈善事业迅猛发展。以浙江为例,自1994年嘉兴市慈善总会成立,开启浙江现代慈善的源头以来,慈善之花的“种子”迅速撒向全省各地。截至2013年底,全省慈善会系统累计筹款175亿元,筹集物资价值超过5亿元;用于援助的资金超115亿元,物资价值5亿元,浙江慈善工作的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早已内化成人们心中的共识。

  但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约束,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也曾出现乱象,让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受到挑战。而“互联网+慈善”的出现,让善心更易汇聚、播撒的同时,也无形中让“伪善”处于监管的盲区。

  善心善行需要以法“呵护”。慈善法及时回应现实需要,生正逢时。在这部慈善法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法治精神。慈善组织可不可以通过论坛、QQ群募捐?个人出于慈善目的,能否在朋友圈募集公益红包?名人公开承诺捐赠后反悔怎么办?定向捐赠款没使用完如何处理?慈善组织弄虚作假怎么办?这些问题在慈善法中都可以找到明确的答案。

  当然,慈善法的出台,只是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新起点,要让慈善法的精神真正落实到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比如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落地、慈善信托基金的设立等。此外,《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尽快修订。

  但不管怎么说,慈善法的出台已成为社会进步中一个划时代的节点。伴随社会的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部法律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慈善公益的力量也将在和谐社会中肩负起更为神圣的使命。以法促善,依法行善,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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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莫大焉
2016-03-31 12844120 2 2016年03月3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