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部分行业税负变化
浙报制图:孟耘竹
从原来5%营业税变为6%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等。
从5%的营业税,改为11%的增值税率。
二手房交易: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由原来5%的营业税率,改为6%的增值税率。
房地产业
金融业
生活服务业
营改增部分行业税负变化
文字据新华社 浙报制图:孟耘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