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建设技能人才队伍
五年打造百万金牌匠人
记者 聂伟霞
本报杭州3月23日讯 (记者 聂伟霞) 一年收入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有特殊贡献者,还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未来,被誉为“金蓝领”的工匠型高技能人才,在浙江将广受欢迎。
3月23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未来五年将培育100万高技能人才。培育具有创时代精神的大国工匠,促进企业精益求精、提高质量,让认真、敬业、执着、创新成为更多技能人才的职业追求,是这项计划的目的。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匠精神”,一个充满传统色彩的词汇,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怎样的人才算高技能人才?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指出,高技能人才是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为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和内容上的突破与创新,将技能人才评价权下放给企业,可由企业自行设置评价标准,自行认定。
“要想取得技能证书其实不难,对技能人才的评定,最终要看他能否帮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比如一台设备出现故障,别人修不好,但你能修得又快又好,你就是技能人才。评价讲求实效,重视实干,证书不是绝对条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人员说。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出台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提出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形成较为规范完善的职业能力工作体系,基本建立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政策措施,缓解了我省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为910万,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220万;“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104.2万,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从“十一五”末的16.1%提高到24.2%。其中有41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将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原则,紧紧围绕浙江七大万亿产业、海洋经济、特色小镇、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等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实施“百校千企”“千企千师”“技能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机制、夯实基础、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浙江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技能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