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试点“走在前列”的秘诀
刘亭
2月23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我省开化县关于“多规合一”试点情况的汇报。开化县的试点经验广受关注。
一个是绿水青山,一个是生活富裕,开化以“多规合一”试点为契机,围绕两个目标,努力打造诗画山水、国家公园、幸福开化,简言之就是一个生态、生产和生活和谐发展的“两美”浙江。
目前,开化已成为规划改革“走在前列”的典范。打开《开化县发展总体规划》,第一章就是“以国土空间评价为基础,促进空间结构优化”。该章首先根据“多规合一”空间分区的要求,对开化全域的国土空间进行了综合评价,提炼出“山地丘陵地貌典型”“地理灾害可控”“生态资源丰富”“可利用土地资源有限”和“开发需求分级显著”等五大结论。在此基础之上,结合该县中长期发展趋势研判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导向,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结合一定的自然边界,将开化全域划分为城镇发展、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三大类空间,形成统领县域发展的布局总图。
譬如,主要承担生态服务和生态系统维护功能的“生态保护空间”,大体位于县域西部及西北片区域,总面积1134平方公里,约占县域国土的半壁江山,具体由自然生态红线区和生态缓冲区两大环境功能区域组成。又譬如,主要承担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功能的“农业生产空间”,大体位于县域东部、中部和南部区域,总面积918平方公里,约占县域国土的四成,包括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用地,以及全县大部分村庄。再譬如,主要承担二、三产业发展和相应人口集聚功能的“城镇发展空间”,以开化中心城区为核心,包括中心镇建成区、乡镇核心区、重要产业开发区和园区,以及部分市容景观用地和城市发展备用地等,总面积180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的不足一成。
然后,再着眼于规划期末的总体空间布局,按照“生态优先、全域美化、资源整合、城乡统筹”的原则,推进各功能区的布局调整。一是生态保护空间应落实保护边界、维护高强度保护格局,建立保护体系。二是农业生产空间应落实保护边界,确立基本农田管制要求,维护田园生态格局,提高生产效率。三是城镇发展空间应积极整合空间资源、搭建发展格局,提高城市承载力。在此三大功能分区格局下,再将各乡镇按主体功能分为三类,一是城镇发展主导型的,是今后开化县城市化发展的主平台;二是农业生产主导型的,是今后开化县生态农林业发展的主阵地;三是生态保护主导型的,是今后开化县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屏障。
从上述情况,我们可以很自然地观察到一个规划延展的逻辑关系:以生态优先的主体功能区规划为统领,理顺政府各类空间规划的关系。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空间规划体系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它的编制,必须依靠国土、城乡和环保规划的前期成果,这是“源于三大规划”;但其在编制过程中,又必须和发展规划紧密衔接,将发展规划谋划的“做何事”和空间规划的“哪里做”合二为一,叠加在一张统一的空间地图上,这是“高于三大规划”。而这个逻辑关系,恰恰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所指出的:“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
将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相关内容,放在《建议》中五大发展理念的“绿色发展”中来展开,说明了党中央在空间规划问题上对“生态优先”方针的强调;将“多规合一”的任务,和“空间性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一道论述,更说明党中央确立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于各类空间性规划的统领作用。而开化“多规合一”的改革试点,之所以能广受关注,其深层次原因,恐怕正在于同十八届五中全会相关精神的高度契合吧!
(作者为浙商智库专家、区域经济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