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声明
浙江皮卡王集团影业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违反2010年3月6日与黄晖签订的《电影〈杨开慧〉文学剧本创作协议书》约定,未能如期拍摄制作完成该电影和支付稿酬余额,构成实质违约,黄晖穷尽已知的联络方式均不能有效送达解除协议通知,特委托本律师声明如下:
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黄晖正式解除与你公司签订的《电影〈杨开慧〉文学剧本创作协议书》,收回剧本著作权,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 李振湘律师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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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公司违反2010年3月6日与黄晖签订的《电影〈杨开慧〉文学剧本创作协议书》约定,未能如期拍摄制作完成该电影和支付稿酬余额,构成实质违约,黄晖穷尽已知的联络方式均不能有效送达解除协议通知,特委托本律师声明如下:
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黄晖正式解除与你公司签订的《电影〈杨开慧〉文学剧本创作协议书》,收回剧本著作权,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 李振湘律师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