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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经济

2015年度浙江省残疾人状况和小康
实现程度监测主要数据公报

  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事关我省全面小康进程,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推进我省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让残疾人共享更高水平的小康生活,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政发〔2011〕50号)要求,2015年省残联、省统计局对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644个乡镇(街道)、3277个村(社区)21510名残疾人进行了入户调查。通过对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三大类17个指标的监测分析,2015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为92.6%,比上年度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2015年残疾人生存、发展小康实现程度分别为98.7%和90.6%,比上年度分别提高0.2和4.3个百分点;环境状况小康实现程度为81.9%,比上年度下降1.3个百分点。现将监测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残疾人家庭收入

  2015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和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5528元和17573元,分别增长7.4%和7.8%,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5.9%和6.3%。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1777元,比上年度增加2328元,增长10.4%;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5395元,比上年度增加1503元,增长9.3%。但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城镇残疾人家庭和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仅为58.4%和83.2%,差距仍然较大。

  二、残疾人家庭支出

  2015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16128元,比上年度增长7.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13385元,比上年度增长14.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7%。

  2015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3%,比上年度下降0.2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5.1%,比上年度下降0.1个百分点;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3453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24.2%,比上年度下降0.9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3238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24.2%,比上年度下降1.1个百分点。

  三、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

  2015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9平方米,比上年度增加2.2平方米,与城镇常住居民相比少0.6平方米;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55.0平方米,比上年度增加3.4平方米,与农村常住居民相比少6.3平方米。

  四、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

  2015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为53.5度,比上年度增加2.8度;农村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为40.0度,比上年度增加4.0度。

  五、残疾人就业及社会保障状况

  2015年度,劳动年龄段内(男16~59岁、女16~54岁)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为59.9%,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为7.2%,与上年度持平。

  2015年度,城镇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为99.6%,比上年度略降0.1个百分点,城镇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为98.5%,比上年度略降0.4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为99.2%,比上年度略降0.2个百分点。城镇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例为97.9%,比上年度上升2.6个百分点,城镇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比例为87.9%,比上年度上升0.9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比例为84.2%,比上年度下降1.9个百分点。

  六、残疾儿童受教育状况

  2015年度,学龄段残疾儿童(6~15岁)接受义务教育的在学比例为80.9%,比上年度略增0.4个百分点。

  七、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比例

  2015年度,83.8%的残疾人获得了康复服务,比上年度上升12.7个百分点。其中,有95.9%的0~6周岁符合适应指征残疾儿童获得抢救性康复,比上年度上升7.9个百分点。

  八、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

  2015年度,有20.3%的残疾人经常参加社区活动,47.8%的残疾人偶尔参加,31.9%的残疾人从未参加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与上年度相比,参加社区活动的残疾人的比例上升12.4个百分点。

  九、残疾人需求分布

  2015年度,城镇残疾人对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康复救助需求的人次比例分别为34.2%、13.0%、30.8%和22.0%;农村残疾人对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康复救助需求的人次比例分别为42.5%、9.3%、30.5%和17.7%。与上年度相比,城乡残疾人对康复救助和教育救助的需求略有上升,对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的需求略有下降。

  十、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实施满意度评价

  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包括“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残疾人康复工程”“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进展顺利。监测数据显示,残疾人对共享小康工程表示“满意”和“非常满意”的占97.8%,表示“一般”的占2.1%,有0.1%的残疾人表示“不满意”。

  注:2015监测年度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浙江日报 经济 00012 2015年度浙江省残疾人状况和小康
实现程度监测主要数据公报
2016-03-14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 2016年03月14日 星期一